站在八百里秦川广阔的平原,面对镜头,滔滔不绝讲述着脚下这片热土在我文学创作中的思绪与影响。突然,摄像师做了个停止的手势,将镜头推向天空。
我转身仰望,浩瀚的蓝天白云下,一只黑白相间的雄鹰像尊贵的王子巡视疆土一样自由翱翔,那倨傲自信的态势,展开的双翼仿佛要将整个世界揽入怀抱,敏锐的目光像出鞘的利剑,随时刺穿侵略者的心脏。
雄鹰,我喜欢的猛禽。
天空无论烈日似火还是乌云翻滚,雄鹰总是不失沉稳的勇士风范,也许它的内心和复杂多变的天空一样,可它始终呈现出坦然与悠闲之势,似乎一切的不幸与灾难都与它无关。
暴雨中,它穿越乌云,飞上万米高空,把电闪与雷鸣踩在脚下。
它没有大雁的未雨绸缪,寒潮未到便呐喊结队,赶在季风前日夜兼程南北奔波,仿佛生命专为跋涉而生。
它不像燕雀那么容易自满,偷食农夫田埂里的几粒种子,便叽叽喳喳开心得乐个没完。也许这正是燕雀胸无大志,飞不高的原因。
它没有天鹅洁白的羽毛,更不会挺脖昂首曲项起舞,甚至还有一个“猛禽”的恶名,可它比天鹅更让我尊崇。
它那清脆嘹亮划破万里长空的鸣叫,让雷电失声,让乌云怯退,让躲藏在地洞深处偷窃农夫成果者心胆俱焚。
雄鹰堪称蓝天之王绝不是浪得虚名,它飞行之高、时间之长、速度之快、动作之敏捷鸟类无几可比。
别看它盘旋在高空,可它有着比雷达还要精准的眼睛,伪装成与草丛一色的小仓鼠和蛇,也逃脱不了雄鹰敏锐的目光。只要目标锁定,它会像出膛的导弹,俯冲而下,一爪致命。
看到编导为摄像的意外抓拍叫好,我忍不住笑了。
小时候,雄鹰在我心里是十恶不赦的恶魔。那时常听村子里人讲,某某家养的下蛋鸡、兔子,甚至喂养孩子的奶羊被鹰叼走。这些也只是听说,我并未亲眼所见。还有,大人常用鹰来吓唬贪玩不肯回家或是哭闹的小孩,说:再不回家小心老鹰把你抓走;再哭,小心老鹰听到来把你抓了……
我对鹰的憎恨并非全源于道听途说的掠食农家禽畜和大人吓唬小孩的要挟,而是老鹰对雏鹰的“残暴”。幼鹰出壳不久,母鹰就会将它赶出窝巢进行残酷的飞翔训练。村外庙后悬崖下有一鹰巢,我曾亲睹过母鹰叼着窝舍里的三只雏鹰一一扔出。小鹰坠地受伤,母鹰却似乎并不在意孩子的伤势,叼回窝舍没几分钟又扔出,而且反反复复,最终有一只胆怯不敢飞翔的雏鹰被摔死了。
更恐怖的还在后面,胆大的雏鹰虽没被摔死,母鹰会变本加厉和公鹰一起残暴地追赶着刚会飞的孩子狂啄。我跑过去求在沟畔放羊的老人用皮鞭轰走那对可恶的“父母”。老人却说:老鹰这是要折断小鹰的乳骨,教自己的孩子本领哩。看到两只老鹰轮番将雏鹰抓上高高的天空一遍遍抛下。我不服气地争辩道:学什么狗屁本领,我看它们就是想弄死自己的孩子。老人不屑地看了我一眼说,等你长大就会明白,只有那些死而后生的小鹰,才会成为真正的蓝天之王。
村里有人曾动怜悯之心,将母鹰抛下的雏鹰抱回饲养,长大后,它们的羽翼可达两米多长,但这大翼却成了累赘,最多飞几米高,追逐兔子也是十抓九空,想猎杀其他动物则无从谈起。
长大后我才明白,雄鹰的高翔不是要争飞行之王,而是因为它们的生命属于蓝天,母鹰的“无情”并非残暴,而是大爱。它清楚雄鹰的一生注定要独行,没有强健的体格及驾驭风暴的本领,是构筑不了蓝天梦的。只有经历过无数磨难后还能站立起来,才配得起它们的名字——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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