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9日,咸阳泾阳县公安局消息,一男子彭某驾车违规逆行,冲撞疫情防控联合检查点致民警受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月18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彭某依法批准逮捕。
据悉,2月7日,彭某驾车回家经过泾阳县疫情防控联合检查点时,违规逆行,企图强行冲卡。执勤民警阻止后,彭某态度恶劣,不听从民警指挥,驾车冲撞执勤民警,致该民警受伤,之后驾车加速逃离现场。当日,彭某被抓获归案。

此案发生后,泾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责令刑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同时,第一时间向咸阳市公安局汇报案情。咸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及时启动战时维权机制,强化民警内部维权,要求依据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严厉打击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违法犯罪行为。咸阳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也提前介入,针对案件办理提出指导意见,明确取证方向。
2月14日,经过搜集固定证据、综合分析研判,泾阳县公安局对彭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为确保案件快速办理,泾阳县公安局邀请泾阳县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人员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启动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
2月17日,泾阳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彭某。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启动快速审查机制,在核准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犯罪事实后,24小时内作出了上述批准逮捕决定。(通讯员 谢涛 记者 黄香梅)
责任编辑:黄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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