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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征婚之名行诈骗之实 14名嫌疑人落咸阳秦都公安法网

作者:黄香梅 邵渭滨

发布时间:2019-11-22 15:31:35

来源:陕西传媒网


名为征婚交友,实则诈骗犯罪。近日,咸阳公安秦都分局破获多起以网络征婚、交友为名,实施诈骗犯罪行为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其中10人已被依法逮捕。


9月下旬,秦都公安分局民警接群众反映:有一伙操外地口音的无业青年租住在咸阳市秦都区便民巷一出租屋内,室内环境噪杂,人声鼎沸,怀疑是传销窝点。接警后,秦都分局立即指令刑侦大队直属三中队前往核查,现场查获多名传销组织成员。但经过民警进行审查,未能发现传销窝点常见的抢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传销人员也均称自己没有犯罪行为或收到不法侵害。


询问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部分男性传销人员微信昵称较为女性化,问原因,他们却含糊不清、模棱两可。为查明真相,办案民警调取了所有传销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果然有所发现:部分传销人员涉嫌有组织、有目的实施诈骗活动。


经过进一步审查,民警发现,该团伙成员隶属于某信企业香港有限公司。他们以传销手段诱骗他人入伙后,对“新人”进行洗脑培训,待“上岗”后,就利用“伊对、探探、陌陌、百合网、世纪佳缘”等婚恋交友平台寻找作案目标,再用微信冒充异性化身网络上的“贴心暖男”或是“温情小姐姐”,通过聊天交友培养感情。在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便以订婚、买礼物、发生交通事故、住院看病等理由向受害人索要钱财,实施诈骗犯罪,每次诈骗金额从几十元到数万元不等。民警介绍,该团伙成员大多一人分饰男女性双重角色,同时与数十人保持所谓的男女朋友关系,从而达到广撒网骗钱的目的。

据了解,该团伙成员年龄大多在20岁到35岁,分别来自广西、山西、四川、贵州、河北、福建、甘肃、云南等地,案件受害人涉及全国23个省份、35个地市,累计100余人,涉案总金额20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日前,经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秦都分局对该团伙10名成员依法执行了逮捕。(记者 黄香梅 通讯员 邵渭滨)

责任编辑:赵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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