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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天酒驾2次! 男子被吊销驾驶证

作者:吴建康

发布时间:2019-08-19 08:08:12

来源:陕西传媒网

吃一堑,长一智,在哪跌倒在哪爬起。不过,在咸阳,一名40多岁的男子,却在短短13天内2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当然,最终等待他的,是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8月10日晚9时许,徐某泽饮酒后驾驶陕A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沿柳仓街由南向北行驶至柳仓街北口时,遇咸阳交警秦都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徐某泽血液酒精含量为50.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调查时发现,徐某泽于此前不久的7月29日,就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渭南市澄城交警大队查获,7月31日,澄城交警大队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的处罚,同时对他驾驶证一次记了12分。

据徐某泽交代,8月10日晚他准备与员工在咸阳一家饭店聚餐,明知自己的驾驶证处于暂扣期间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为了出行方便,还是驾驶车辆前往了饭店。在饭桌上,经不住好友劝说,便端起了酒杯。酒后,他全然忘记自己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刚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教训,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

8月13日,秦都交警大队对徐某泽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通讯员 吴建康)

责任编辑:张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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