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陕西省邮政条例》,该条例共8章63条,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立足本省邮政快递行业实际,为补齐邮政设施短板、筑牢寄递安全防线、维护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全省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凸显五大亮点:一是在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方面,将寄递物流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范畴;二是细化服务规则,明确按约定投递,禁止违规收费;三是支持寄递无人车应用,为企业创新提供法律支撑;四是遏制低价不正当竞争,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五是强化寄递安全。

条例将寄递物流体系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明确县级以上政府要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并给予运营补助,夯实农村寄递服务覆盖基础。同时细化投递服务规则,要求快件投递至约定地址,严禁快递企业违规向收件人加收未事先明示的费用,末端违规收费将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条例为行业创新赋能,对快递专用车辆通行、停靠、社区通行予以便利支持,助力寄递新模式落地。针对市场乱象,条例遏制低价不正当竞争,要求电商平台显著公示快递相关服务信息,禁止强迫快递企业低于成本提供服务,快递企业也不得无正当理由低价揽件扰乱市场。

安全方面,条例压实企业收寄验视、身份查验、快件安检主体责任,寄件人拒不出示证件或拒绝验视的,企业有权不予收寄。此次修订兼顾行业发展与民生需求,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推动陕西邮政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群众新闻记者 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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