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全市法院通过补植复绿、生态损害赔偿、劳务代偿等方式推动950余亩受损林地完成生态修复;在14起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司法碳票等替代修复模式,累计认购碳汇3251吨;依法支持生态行政公益诉讼15件,开展生态修复专项活动108场次。”在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的“司法保障生态环境修复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斌介绍。
为充分展示商洛市两级法院扛牢秦岭生态保护司法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修复司法实践的坚定决心、专业能力和实际成效,商洛中院发布了5起司法保障生态环境修复典型案例。
这批案例涵盖秦岭地区典型生态案件,示范引领价值突出。其中,“企业违法排污公益诉讼案”综合运用生态损害赔偿与技改抵扣,引导企业绿色转型,实现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双赢,展现了法院统筹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司法智慧;“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精准适用补植复绿与劳务代偿相结合,有效破解生态修复落地难问题,确保受损土地得到实质恢复,以司法裁判守护秦岭耕地红线;“危害珍稀野生动物案”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通过替代性修复方式落实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统筹流域治理与野生动植物全域保护,为同类案件提供可复制经验;“失火毁林案”“滥伐林木案”创新引入林业碳汇赔偿机制,以司法碳票认购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拓展了“两山”转化的司法路径。
案件审理中,商洛市两级法院综合运用多元生态修复模式,落实刑事惩戒与生态修复双重责任,以案释法传递“破坏必担责、有损必修复”司法导向,为秦岭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及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提供了有益参考。(群众新闻记者 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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