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上位法!汉中集中修订六部环保配套法规 8月15日同步实施

作者:黄香梅

发布时间:2026-08-14 20:08:09

来源:群众新闻

8月14日,汉中市召开生态环境法典配套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修订工作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完成六部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相关修改内容将于8月15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同步落地施行。消息显示,汉中市此次共调整64条内容,重点优化大气污染、汉江水质保护相关管控规则,全面消除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典条文冲突。

8月15日,我国第二部法典、全球首部生态环境领域专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为维护法制统一,保障上位法落地执行,汉中对全市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人大决议开展全覆盖专项清理。

本次清理由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司法、住建、水利、公安等多部门协同,同步邀请基层立法联系点、陕西理工大学法学专家团队全程论证。经逐条比对核查,汉中全市共计9部地方性法规合计64条内容与法典条文存在冲突。其中,《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差异条款最多,达36条,原有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条款与法典要求存在明显分歧;《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等5部法规另有28条内容需调整完善。另有3部法规仅文字表述有差异、无执法歧义,暂缓集中修改,待后续实质性修订时统一调整。

今年7月9日,汉中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对该六部法规的修改决定;7月29日,该决定经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修订完成的法规已于8月4日重新对外公布,施行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保持同步,公众可通过国家法规数据库、汉中市人大、市政府官方网站查阅完整文本。

此次修订全程恪守立法边界,不新增行政许可、不新设行政处罚,仅对原有条文补齐、修正、细化。例如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重点优化治理原则,对照法典重新明确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禁烧区域和时段,建立排污企业自动监测联网、数据异常处置全链条监管机制,完善施工扬尘管控、大气与温室气体协同治理制度,并统一污染违法处罚标准。汉江水质保护条例,新增黑臭水体长效整治、生态分区管控清单制度,细化偷排、私设暗管、篡改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认定规则,同步衔接法典水污染罚则。其余涉及文物保护、文明治理、农村供水、湿地公园管理四部法规仅作少量条款微调。

除市级法规外,汉中市同步完成5个县区11部人大环保类决议清理,废止10部、局部修改1部,彻底消除基层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冲突问题。

责任编辑:袁梦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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