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社会

西安未央区通报3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6-18 12:22:22

来源:未央市场监管

6月17日

未央区市场监管发布

第二批肉制品领域典型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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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压紧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法治警示教育,震慑肉制品领域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力保障辖区群众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现将近期查办的3起肉制品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督促广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从业者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案例一:西安市未央区某火烧驴肉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

基本案情:2025年10月29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自2025年9月起,涉案经营主体为降低经营成本、牟取非法利益,先后4次从外省市购入马肉共计300斤,用以替代驴肉加工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尚未售出的涉案马肉190.52斤,其余涉案肉品已对外销售。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涉案样品仅检出马源性成分,未检出驴源性成分,当事人存在以马肉冒充驴肉,制作驴肉火烧、熟食及菜品对外销售的违法行为。综合考量涉案主体违法持续时长、社会危害程度、配合调查态度等情节后,执法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及处罚决定:当事人以马肉冒充驴肉对外销售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作出“一是没收违法所得;二是没收涉案不合格肉品;三是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肉类掺假掺杂是食品安全领域典型违法行为,不法经营者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牟利,既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也对群众饮食安全造成隐患。本案系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两部门协同开展线索核查、证据固定、涉案物品处置等全流程执法工作。本案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恪守法律底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节依法裁量。在此警示全体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恪守诚信经营准则,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把食材质量关口,严禁实施以假充真、掺假掺杂等违法行为。

案例二:西安市未央区某牛羊肉加工厂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4日,本局收到某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案件线索,反映西安市未央区某牛羊肉加工厂销往某批发市场的真空包装即食肉制品存在标签缺失、追溯信息不全、临时粘贴标签等问题。经立案调查,2026年春节前夕,涉案主体为提升出货效率,在肉制品生产环节未按规定印制、粘贴食品标签,将成品运至市场后交由商户代为贴标,因受托商户未及时处置,导致涉案肉制品内外包装均未标注规范标签信息。另查明,该主体曾于2024年因食品抽检不合格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及处罚决定:涉案主体作为食品小作坊,其生产加工的预包装肉制品未依法标注法定标签内容的行为,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结合当事人具有两年内存在同类违法行为不属于首次违法的情节等事实,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食品标签是载明食品法定信息、实现产品全程追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规范标注食品标签是食品小作坊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部分食品小作坊经营者片面追求生产效率,漠视标签管理法律规定,出现产品无标、漏标、委托第三方临时贴标等问题,致使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关键信息缺失。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将直接阻碍风险溯源、隐患处置与应急管控。本案警示各类食品小作坊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标签标注法定义务,规范生产加工全流程管理;两年内存在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更应强化主体责任,做到依法合规生产经营。

案例三:西安市未央区某食品加工坊生产经营标签不合规食品、异地销售散装食品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4日,本局收到某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线索,反映西安市未央区某食品加工坊销往某批发市场的真空肉制品存在标签缺失、违规异地销售散装肉制品等问题。

经调查,2026年春节前夕,涉案主体为赶制订单,将生产完毕的肉制品直接运送至某批发市场,委托市场工作人员代为粘贴标签,最终造成涉案产品内外包装均未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址等法定信息。同时,该食品加工坊违反属地经营管理要求,将仅限在生产场所销售的散装肉制品,擅自异地销往某批发市场。

法律依据及处罚决定:涉案主体存在:一是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预包装肉制品;二是食品小作坊违规异地销售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结合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较轻等从轻处罚情节,责令其限期改正全部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食品小作坊在生产区域、销售范围、产品标识等方面均有明确法律规制。部分从业者对食品小作坊监管法律法规认知不到位,既未严格落实食品标签标注要求,又擅自突破经营地域限制异地售卖散装食品,多重违法行为叠加,大幅增加食品安全风险与市场监管难度。本案进一步明确食品小作坊经营红线,提醒广大食品小作坊经营者,务必深入学习食品安全及地方小作坊管理相关法规,严格遵守标签标注、经营区域、产品销售等各项规定,在法定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监管提示: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必须坚守的民生底线、法治红线。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郑重提示如下:

1.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把食材采购关口,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原料,坚决杜绝以假充真、掺假掺杂等违法经营行为。

2.依法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管理,保证标签信息真实、完整、清晰,确保产品全程可追溯。

3.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排查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坚持诚信守法经营。

下一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肉制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与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从严监管、严厉查处、强化警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势。同时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多方联动、协同共治,共同筑牢辖区食品安全坚固防线。

责任编辑:车孟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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