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一次承载着希望的康复之旅,却因一场意外,翟先生一家人再也见不到孩子了。
近日,西安市的翟先生向群众新闻网《群众我来帮》栏目组反映:1岁11个月的女儿是一名脊髓性肌萎缩症(SMA-Ⅰ型)患儿。2026年3月,山西省长治市杏林康复医院(以下简称“杏林医院”)在全国SMA-Ⅰ型患儿家属微信群“予爱童行”发布了“儿童神经肌肉罕见病康复公益义诊”的活动公告。杏林医院邀请了行业内知名医生——李医生来对患病的孩子进行康复诊疗。然而,在康复诊疗过程中,因院方急救设备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孩子离世。
4月14日,记者见到翟先生和其妻子吴女士,吴女士向记者描述了当天的现场情况。
“3月29日上午8点50分左右,我们带着孩子在杏林医院参加康复治疗。在治疗了大概10分钟左右,孩子出现多痰情况,随后院方治疗师帮助孩子进行排痰。在这个过程中,孩子出现窒息,两眼发直的症状。”
在多种吸痰措施无果后,李医生现场采取手扣咽喉部位,拍背等措施,并同步要求医院提供氧气等急救设备,但医院未能第一时间提供。
“之后,李医生为孩子实施胸外按压,另一名男治疗师配合推腹,我给孩子同步进行人工呼吸。做了好几轮后,孩子吐出大量奶水,但还是没有自主呼吸。”吴女士表示,这样抢救了大概10分钟后,医院的氧气设备才到位。
然而,氧气设备到位后却处于非正常工作状态,无法立即使用,经过调试后才开始投入使用。
“医院先用鼻导管给孩子吸氧,没有效果,随后又改为经口供氧,但是没有用经口面罩,用的是气切专用接头进行经口供氧。”吴女士表示,这样会导致气道无法密闭,氧气无法有效吸入。
此时,虽有氧气灌入孩子口中,但孩子已经没有了呼吸,并伴随身体逐渐变冷。
“当时李医生让医院把肾上腺素拿来,但是医院说没有这个急救药品。”吴女士说。
9时28分,长治市和平医院救援队抵达现场并接手抢救。9时55分,医护人员宣布孩子死亡,停止抢救措施。
“等我赶到医院时,孩子已经走了。”翟先生回忆,当天原计划治疗结束后就开车返回西安,为了养足精神,特意在酒店休息,没想到这短暂的分别竟成了永别。
记者从家属的描述中了解到,脊髓性肌萎缩症是一种罕见的遗传性神经肌肉疾病,Ⅰ型是其中最严重的一型,患儿通常存在肌张力低下、吞咽困难、呼吸功能不全等严重症状,日常护理和康复治疗的风险远高于普通儿童。
事后,翟先生认为杏林医院在诊疗及急救过程中存在未开展充分病历评估、急救设备配备不全且日常维护不到位、急救药品储备严重不足、急救人员操作存在明显不当等明显医疗过错。
针对翟先生的质疑,山西省长治市12345政府便民热线曾代表事件承办单位回复:该活动为杏林医院组织的无偿康复指导活动,属于公益性质,不属于诊疗行为。3月29日,院方在对孩子评估时发现口腔有痰,立即停止评估,迅速开展吸痰、人工呼吸、使用无创呼吸机等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120,后经全力抢救无效离世。

对此,翟先生和妻子吴女士并不认可。
“3月21日,我们向院方确认后得知,此次活动仅评估咨询为免费,具体康复诊疗需收费,标准为2000元/45分钟。”吴女士回忆说,当时李医生已经着手为孩子进行康复诊疗,并非院方所说的评估阶段。

“急救过程中也并不像他们说的那样,人工呼吸都是由我自己来做的,肾上腺素也没有配备。”吴女士说,此前医院让我们提供脊柱、股骨骨密度,脊柱、髋关节x光正侧位片等资料,在我们明确缺少前两项资料后,院方并未要求我们进行补拍,仅告知治疗过程中需注意。
此外,吴女士表示,除缺少的两项资料外,现场也携带了包括病例在内的多项其他资料,但院方在诊疗前并未查看。
4月15日,杏林医院相关负责人再次来到西安,记者陪同翟先生一同参与沟通。但双方在诊疗细节上仍存分歧,沟通未能取得进展
“接待这类高危患儿时,医院既未充分评估病情,又未配备完备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翟先生表示,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同时,翟先生和吴女士也表示,希望通过这次悲剧能推动儿童康复行业配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让每一个走进康复机构的孩子,都能平安地回到家人身边。
针对1岁11个月SMA患儿康复诊疗过程中不幸离世这一事件,群众新闻网《群众我来帮》栏目组将持续关注。(《群众我来帮》栏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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