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6日,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眉县常兴镇车圈村卫生室,查看药品存放情况。
6月6日,记者走进眉县横渠镇横渠村卫生室,看到崭新的医用阴凉柜整齐排列,药品按区存放,温湿度计实时显示环境数据,从业人员健康证统一悬挂在醒目位置,药品购进、贮存、养护台账记录翔实。“现在药品存放规范了,我们在家门口看病拿药,心里也踏实多了。”前来取药的村民张大爷笑着说。
这些变化,源于眉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乡村用药安全的公益诉讼实践。
乡村卫生室是守护群众健康的“最后一公里”,药品安全更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去年8月,眉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乡村卫生室存在注射剂未遮光存放、口服液未按温控要求贮存、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药品管理台账不完善等问题。
“农村老年群体多,常年依赖村卫生室就医用药,一旦药品贮存不规范、人员管理不到位,极易引发用药安全事故,这是我们必须盯紧的民生大事。”眉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说。
为摸清问题底数,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深入营头镇、常兴镇、横渠镇、齐镇等8个镇,对50余个村卫生室开展拉网式排查,逐项检查药房布局、药品存放条件,核对从业人员健康证件及药品出入库记录,现场取证、建立问题清单。
2025年8月11日,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辖区卫生室药品贮存不规范、监管履职不到位问题立案调查,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检察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向职能部门阐明问题的法律性质与危害,并制发检察建议书,提出4项整改措施:完善药品贮存养护制度、配齐专用设备;督促从业人员补办健康证;开展全县村卫生室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常态化巡查与普法机制,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要求两个月内整改到位。
收到检察建议后,眉县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约谈涉事卫生院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眉县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各镇卫生院“一院一策”精准整改:营头镇、常兴镇、横渠镇、齐镇等地全面核查库存药品,将未按遮光、温控要求存放的药品移至阴凉柜或避光盒;对健康证过期或未办理健康证的从业人员,统一组织体检并集中补办。全县累计配备医用阴凉柜104台、温湿度计139支、避光贮存盒15个,完善162名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更新健康证2份,硬件设施全面升级。
整改不仅治标,还注重治本。眉县相关职能部门先后组织全县村级卫生室开展药品管理专题培训3场,覆盖村医及药品管理人员260人次,系统讲解药品贮存规范、法律法规和用药风险防控,现场答疑,强化基层安全用药意识。一名参训村医说:“培训很实用,既学到了规范操作,又明白了违规的法律后果,以后一定严管‘药箱子’。”
全县还统一规范药品购进、验收、贮存、养护的全流程记录,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全程可控。
2025年9月30日,眉县相关职能部门向眉县人民检察院报送整改报告,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基层药品安全秩序显著改善。1个月后,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终结案件决定。这起乡村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圆满办结。
一案整改,全域提升。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理念,以乡村用药安全为切入口,依托数字检察手段,同步开展高龄补贴、低保、医保基金等领域专项监督,累计筛查违规线索180余条,追回违规发放补贴及医保基金6.26万元,切实守护群众“养老钱”“救命钱”。
多方协同,制度跟进。在眉县人民检察院推动下,县民政局出台涉老资金监管制度,实现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数据互通,动态清退服刑人员低保资格;县医疗保障局建立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县卫生健康局将药品管理纳入村卫生室年度绩效考核,形成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常态机制。一系列制度落地,推动基层治理由“事后整改”向“事前防范”转变。
眉县人大代表、县医疗保障局局长翟会芳说:“检察机关精准开展靶向监督,破解了基层民生领域监管难题,帮助行政部门堵塞漏洞、健全机制,为全县民生保障和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司法支撑。”(群众新闻记者 张英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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