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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抵制恶意退货乱象,守护清朗消费生态

发布时间:2026-06-11 11:37:02

来源:群众新闻

近期,网购恶意退货、恶意退款乱象愈演愈烈,多起典型事件接连曝光,不断挑战消费文明与法律底线。北京朝阳警方侦破一起性质恶劣的网购诈骗案:女子利用虚假收货地址、跑腿中转、旧衣物调包等手段,在多家电商平台累计恶意退款121次,涉案金额两万余元,最终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这起案件为肆意钻规则漏洞、借退款牟利的行为敲响了警钟。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适配网络购物模式的便民政策,既弥补了线上购物无法实地验货的不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规范网购秩序、推动消费文明的重要保障。其初衷是为消费者兜底,降低网购风险、化解消费顾虑,助力市场良性发展。其退货前提和条件仍应遵循线下消费的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然而,少数消费者曲解规则、滥用权利,将“无理由”异化为“无条件”,试用即退、用完就退,刻意损坏商品后申请退货,把公共消费规则变成个人免费牟利的工具,这不仅违背交易初心,更是对现代消费文明的公然背离。

这些看似微小的失信退货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却不容小觑。于商户而言,恶意退货会造成物资、成本损耗,让微小经营者难以生存;于行业而言,频繁的退货乱象迫使商家收紧售后政策、上调商品价格,最终导致广大消费者为此买单,破坏公平公正的网购环境;于社会而言,只顾个人私利、无视公共规则的消费行为,会不断弱化社会诚信氛围,消解契约精神,拉低整体消费文明水平。

消费无小事,文明见细微。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从来不是靠单方面的宽容建立起来的,而是买卖双方共同守护的结果。这既需要网购平台筑牢监管防线、完善规则体系,以刚性约束遏制失信乱象,更需要每一位消费者在享受平台便利、制度保障的同时,扛起文明责任、恪守诚信底线,敬畏市场规则、尊重经营者的劳动付出,涵养清朗文明的消费新风,让电商市场行稳致远。(曾若溪)

责任编辑: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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