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大学首位以“实践成果”替代传统学位论文的博士生顺利毕业引发关注。其实,不只是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高校,都出现了以“实践成果”顺利毕业的博士生、硕士生。
这是教育人才评价机制的重要变革。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施行,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实践成果”与“学位论文”并列作为学位授予依据。多所高校的博士生、硕士生以“实践成果”顺利毕业,正是对立法导向的积极响应,传递出鲜明信号:解决真问题、产出真应用,与发表高影响因子期刊论文同样值得尊重。这有助于破除科研领域“唯论文”顽疾,扭转“重学术轻应用”的评价惯性,激励更多工程博士生深入产业一线,把科研内容与生产实践紧密相连。

长期以来,无论硕士、博士生毕业,还是教师、科研人员等评职称、申请课题,论文都是最重要、最核心的评价指标。现在,高校积极探索多元分类评价体系,推动评价标准从“数篇论文”转向“解决真问题”,从“比拼帽子”转向“比拼贡献”。
不过,欣喜之余更需冷静思考:个案的探索如何演变为制度常态?示范意义如何更好转化为普遍实践?
回答好这一问题,有三个关键点。
其一,标准如何统一?实践成果形式多样——技术报告、发明专利、产品设计等,其创新性、价值度和应用效益如何衡量?若标准模糊,要么流于形式,要么成为少数“幸运儿”的特权通道。
其二,公正如何保障?当实践成果替代了标准化的论文评阅,评审专家的专业判断将更加关键。如何遴选兼具学术高度与产业视野的评审者?如何防范人情、利益等非学术因素干扰?若制度设计不严密,“灵活性”可能异化为“随意性”。
其三,导向如何平衡?鼓励实践创新,不等于否定学术训练。工程博士生既要有“工程师的手”,也要有“科学家的脑”。要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从“唯论文”滑向“唯成果”,使学位沦为功利工具。
实践成果申请博士学位的探索令人振奋,但真正的考验在于:能否构建起一套既尊重学科差异、又保证质量底线,既鼓励多元创新、又坚守学术标准的评价体系。这需要高校建立精细化的分类标准、严格的评议机制、透明的公示与异议处理程序。
探索之后,更需深耕。唯有让每一项实践成果经得起同行评议、产业检验和历史审视,这场改革才能从“盆景”变成“风景”,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汪曼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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