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根本好转,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相适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有关规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制度生命在“执行”,科学考核是“前提”。考核每年开展一次,既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能及时发现美丽中国建设推进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挑战,动态调整优化工作方向。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关键阶段的制度创新,更是以刚性约束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划出美丽中国建设的“责任田”,更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持久动力,彰显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坚定决心。考核流程从自评到核证再到综合评价,既给地方自我检视的空间,又通过外部核证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这种科学设定充分兼顾效率与公平。
不是抽象的“目标”,而是具体的“实践”。建立一套清晰完整的考核体系,从责任落实、目标完成、任务推进、资金绩效到群众满意五个维度设置考核内容,既抓住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的要求,又覆盖从宏观目标到微观实效的全链条。考核机制的完善打通从顶层设计到基层实践的“最后一公里”。明确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同时与环保财政资金分配直接挂钩,对不合格地区明确限期整改、约谈追责的约束机制,抓住地方落实生态责任的“牛鼻子”,从制度层面倒逼各级党委政府真正把美丽中国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统筹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畅通参与的“渠道”,形成治理的“动力”。生态环境好不好,最终要由群众来评判,将绿色低碳转型、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重点任务与群众感受直接挂钩,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根本上避免“数字环保”“纸面环保”的形式主义。群众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更是畅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渠道,让群众的感受成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推动地方政府更加重视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从“要我环保”转向“我要环保”,形成生态治理的内生动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合力。
搭建清晰的“赛道”,立下明确的“规则”。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美丽中国建设是全体人民共同的事业。正确看待考核,不是唯分数论,而是以考核为抓手,补短板、强弱项,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绿色发展路径。严格落实考核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避免考核走过场,真正让考核发挥出应有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在这根考核“指挥棒”的指引下,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一步步把美丽中国的蓝图变为现实,让天蓝地绿水清常驻中华大地,让人民群众在生态改善中收获实实在在的幸福感。(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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