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重点任务》,对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同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行动。
“世界因互联网而更多彩,生活因互联网而更丰富。”自1994年4月20日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中国从一条网速仅有每秒64千比特的网线出发,已经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光纤宽带网和移动宽带网。第5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11.25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0.1%。向“新”而行,2025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约49万亿元,占GDP比重约35%,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5%,规模连续数年位居世界第二。
“入目皆芷荷,扑鼻是芝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它是阿里巴巴的宝库,里面有取之不尽的宝物;用不好,它是潘多拉的魔盒,给人类自己带来无尽的伤害。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在广告领域的应用不断加强,互联网广告已成为拉动广告业持续发展和创新的主要动力。只是与此同时,互联网广告轻创意、重炒作等旧问题仍然存在,滥用人工智能、过度追求流量等新问题不断凸显,亟须从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的高度系统施治、全面治理。
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推动网络传播实现良性发展。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的精神家园,清朗健康的网络生态契合人民根本利益。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重点任务》,围绕强化互联网广告导向监管、加强对直播电商中广告活动的监管等六个方面,细化工作任务,顺应人心所向。借助专项行动,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在维护良好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的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网络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推动网络传播实现良性发展。
让这个家园清新宜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涵养健康的互联网广告生态,为亿万网民营造更安心、更舒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平台需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广告主应坚守诚信底线,消费者亦需提升辨别能力。凝聚各方力量,坚持网络综合治理和网络文明建设双向发力,构建起全环节、全链条规范管理的综合治理模式,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将越来越成为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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