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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中国】秦平 | 长护险:让老去有尊严,让照护有力量

作者:秦平

发布时间:2026-03-27 10:21:11

来源:群众新闻

中办、国办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长护险用共济的形式为万千失能家庭减轻负担,有效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困境,守护生命尊严。

到2025年底,长护险制度试点地区基金已支出超1000亿元,为超330万名失能人员提供了温暖托举。实践证明,长护险是解决失能老人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一项解除失能老人后顾之忧的民生善举。此次两办发布《意见》,意味着长护险制度从试点推向全国,不设起付标准、覆盖全民的新的社保工程破土动工。

长护险完善社保体系。两办出台《意见》,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迈出了关键一步,正式成为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之后的“第六险”,填补了社保体系在失能照护领域的制度空白。我国现有3500万失能老人,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这一数字仍在攀升。面对“长寿时代”带来的照护压力,传统家庭供养模式难以为继,长护险通过制度化的共济机制,为失能群体提供了稳定、可持续的保障支撑,也为我国3.2亿60岁以上老年人解除了“失能”“失助”的后顾之忧,让老年生活不仅有养老金、有医保,更有一份安心的照护保障。这一制度安排,使我国社保体系更加完备、更具韧性,真正织密了社会保障网,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长护险守护生命尊严。长护险的核心价值不仅在于经济补偿,更在于对人的生命尊严的守护。对于失能家庭而言,“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是现实困境。失能老人家属往往被迫放弃工作、耗尽积蓄,在身心双重压力中艰难度日。长护险通过共济分担机制,将个体家庭难以承受的照护负担转化为社会共担,让失能者获得专业照护,让家属从“照护困境”中解脱出来。照护回归专业,亲情回归温暖,避免失能成为家庭的“难以承受之重”。更重要的是,长护险支持失能者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照护,维护其自主选择权和人格尊严。当一位失能老人能够有尊严地生活、体面地走完人生最后一程,不仅是个体的幸事,更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长护险以制度温暖回应生命脆弱,用共济力量守护生命尊严,让每一个脆弱的生命,都能被温柔以待、沐浴温情。

长护险建设需要蹄疾步稳。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加快推进,又要稳扎稳打。《意见》明确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现了“蹄疾步稳”的良好初衷与改革方略。“疾”在紧迫性,“稳”在科学性。面对人口老龄化加速、失能人口增长的现实情况,制度不能缺位,必须加快补齐短板。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地区发展差异大、城乡情况复杂,制度设计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意见》要求根据制度实施推进情况开展改革绩效评估,全面总结成效和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优化政策。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确保制度行稳致远。这种稳健务实的推进路径,既彰显了改革的决心,也体现了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长护险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于失能个人而言,长护险让生活更有质量;于家庭而言,长护险把子女从“久病床前无孝子”的疲惫与愧疚中解脱出来,不必在亲情和生计中做出两难选择;于社会而言,它既能把宝贵的医疗资源还给真正需要急救的人,又能催生更多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和专业长护人员,拓展就业空间。老去有尊严、照护有力量的长护险,具有诸多利好、令人期待的价值。(秦平)

责任编辑:罗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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