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部信息公示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环节,也是公众监督干部队伍的关键窗口,其核心要义在于“真”与“准”。近日桂林市委组织部发布的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却因平乐县委副书记陶某某的出生年份、学历信息前后矛盾引发热议,2015年至2021年四次公示标注的“1975年9月生”“在职研究生”,到2025年就变成了“1972年8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同一部门发布的信息出现如此明显的出入,不仅消解了干部信息公示的严肃性,进而侵蚀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干部的年龄、学历等个人档案里的“细枝末节”是衡量干部任职资格、工作履历的重要依据,更是干部队伍公信力的“基石”。消除干部信息里的“迷雾”,需要拧紧制度的“螺丝”。一方面,要强化干部档案的审核管理,建立全流程的信息核验机制,从档案录入、更新到公示发布,每一个环节都要责任到人,杜绝信息错漏、随意变更的情况;另一方面,要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对公示信息中出现的疑问及时回应、深入核查,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必纠。同时,对于刻意篡改个人信息、规避任职规定的行为,更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以零容忍的态度维护干部信息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干部信息公示的公信力,源于每一个数据的精准无误。只有让干部信息在阳光下“晾晒”,杜绝“年龄迷雾”等乱象,才能让公众看到干部队伍管理的严谨性,筑牢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防线,也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与认可。(秦平)
责任编辑:王皓 段清岚[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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