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很多城市开展了无障碍环境专项提升行动。无障碍设施本是为了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或有视力障碍者,然而一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缺失或被占用,还有一些设施不好用、不能用,导致行动不便者出行受阻。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了无障碍环境受益对象不仅包括残疾人、老年人,还涵盖所有具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让无障碍理念从“特殊保障”升级为“全民共享”。无障碍环境建设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管不管用”的方向发展。无障碍设施使用中的现实尴尬与这一理念背道而驰,亟待引起高度重视。
无障碍设施乱象亟待“清零”。当前许多城市的无障碍设施陷入了“有而无用、有而难用”的尴尬境地。盲道本应是视障人士的“导航仪”,却常常被共享单车、机动车、摊位肆意占用、拦腰截断,甚至出现“九曲十八弯”“直通障碍物”的奇葩设计,“安心道”沦为“危险途”。公共场所,坡道被车辆或杂物封堵,轮椅使用者只能“望坡兴叹”;无障碍卫生间要么被锁闭,要么堆满杂物,要么设计不合规范,扶手缺失或位置不当,使其形同虚设……各种乱象不仅暴露出城市规划建设在精细化、人性化方面的短板,更折射出后续管理维护的严重缺位,成了城市文明肌体上的“疮疤”。实现无障碍设施从“有”到“有用、管用”的质变,推动无障碍设施乱象“清零”,已是城市治理刻不容缓的必答题。
无障碍设施关乎群众幸福感。当无障碍设施本身成为“障碍”时,其带来的危害远不止于出行不便,更深层次地侵蚀着行动不便者的社会融入度与生活幸福感。一条畅通的盲道、一个可用的坡道、一间标准的无障碍卫生间,是轮椅使用者、视障者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一旦这些设施缺失或被占用,无异于在他们与社会之间筑起了一道无形的高墙。每一次被阻断的行程、每一次求助无门的窘迫,都会累积成深深的挫败感。特殊群体因出于对不可预知障碍的恐惧和对外界环境的不信任,就会减少甚至放弃外出,失去平等接受教育、就业、享受文化娱乐和进行社会交往的机会,被无形地隔离在主流社会之外,降低生活品质,难以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温度与包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随之降低。管好用好无障碍设施,直接关系到数千万残疾人的基本权利与尊严,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标尺。
合力推动无障碍设施发挥效用。要让无障碍设施从“摆设”真正转变为“帮手”,绝非单一部门所能实现,必须形成合力、协同推动。政府层面应强化“硬约束”与“软引导”,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提高设施的规范性与强制性,同时建立强有力的监督问责机制,对设计不合理、建设不达标、管理不到位、设施被占用等行为明确责任、严格执法。管理维护层面要精细化、常态化,明确各类无障碍设施的权属单位和管理主体,建立定期巡检、维护和清障机制,确保设施时刻处于可用状态。引入数智技术,提升智能监管水平,实现设施状态实时监控、报修反馈一键通达。公民要培育“文明自觉”与“互助风尚”,加强公共宣传与教育,让爱护无障碍设施、不随意占用成为全民共识和文明习惯。
破除无形之“墙”,畅通出行之路。无障碍设施建设是社会文明的表征,彰显城市治理的智慧与温度,更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一以贯之的执政理念。我们既要关注无障碍环境建设覆盖面,更要看重可用率、使用率和用户满意度,让无障碍设施真正好用、管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的底线要求。(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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