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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高学费切莫成为博士教育“藩篱”

作者:刘坤

发布时间:2025-11-17 14:22:26

来源:群众新闻

近日,上海某大学发布2026年博士招生简章,其中“非全日制会计博士”项目学费达78万元,引发社会关注。校方说明,该项目主要面向在职人群,与传统学术型博士培养有所区分。但舆论普遍关切的核心并未改变:高收费是否偏离博士教育的育人初衷,使经济实力成为隐性门槛?

应当看到,随着技术演进与产业升级,社会对复合型人才需求增强,非全日制博士项目一定程度上回应了在岗人员提升专业能力的现实需要,是博士培养体系多样化的有益尝试。但博士教育具有鲜明的公共性,旨在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高层次人才,其基本逻辑应以质量为本、能力为先,不能因高学费使初衷发生偏移。

公众质疑集中在一点,即高学费是否会削弱教育公平,使博士选拔由“择优”转为“择富”。若经济承受能力成为隐形门槛,将可能使部分本具潜质的青年望而却步,不利于形成兼顾公平与效率的人才选育环境。博士教育不是商品,“支付能力”不应成为决定入场资格的标尺。

在讨论中也有人担忧,若高校将部分非全日制博士视为“市场化项目”,可能产生规模扩张、收费抬升等倾向,挤占学术型博士资源,甚至导致博士教育目的模糊、功能异化。若培养偏离科研训练和专业能力提升,转而突出“身份属性”,将影响学位公信力,削弱社会信任。

理性看问题,争议背后有其复杂性。一方面,专业博士制度仍在完善,培养定位、质量标准、过程管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明确;另一方面,部分高校面临经费压力,尝试多元化投入路径,致使收费标准攀升;此外,社会对高学历、高头衔的身份消费心理也推动相关项目扩张。由此可见,这不仅是收费问题,更是制度建设与社会预期的共同反映。

要稳妥化解争议,一方面,要坚守博士培养的学术底色和公共属性,确保人才选拔依旧以能力、潜质为核心,不因收费形成结构性偏见;另一方面,应加快完善专业博士制度建设,明确培养目标、质量标准、课程体系、论文要求等关键环节,健全分类评价体系,使不同类型博士各得其位、各有所用。

同时,应强化信息公开机制,对学费构成、资源配置、师资投入等环节提高透明度,让社会形成客观认知;推进监管制度建设,明确收费标准制定程序及监管权限,防止公共资源向高收费项目过度倾斜。对科研导向的学术型博士,应持续保持必要的资助力度,为普通青年进入学术体系提供稳定通道。

人才培养事关国家长远,博士教育尤需守正创新。收费标准可以探索,市场机制亦可借鉴,但不能动摇教育公共性,高学费更不能成为影响公平的藩篱。唯有坚持质量导向、能力导向、公平导向,优化制度供给、提升治理能力,方能确保博士教育行稳致远,为人才强国建设夯实基础,让更多有潜质的青年凭本领脱颖而出。(刘坤)

责任编辑:赵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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