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成效,近日,子洲县农业农村局出台《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今年将聚焦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主体,通过财政资金精准扶持,全面提升其规范化运营、标准化生产、市场化经营能力,为县域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强化政策引领
《方案》紧扣乡村全面振兴战略部署,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壮大富民产业、健全联农带农机制等核心任务,强调“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基调。通过优化资金使用方式、加强全链条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发挥“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
精准施策,分类扶持,激发主体活力
根据《方案》,2025年资金支持对象主要为依法登记、运行规范、纳入农业农村部监测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及录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系统的家庭农场。补助标准明确:合作社每个不超过20万元,家庭农场每个不超过10万元,并强调每万元补助资金带动农户数不少于5户,突出“带农富农”导向。
在支持方向上,《方案》注重“扶优扶强”与“促弱扩面”相结合。一方面,优先支持市级及以上示范社、农场,数量不低于任务总数的30%;另一方面,对从事粮油生产、农机服务、绿色种养、吸纳困难群体就业、由退役军人、残疾人、返乡大学生等领办的主体予以倾斜,鼓励典型引领、多元发展。
规范流程,严格监管,确保资金实效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方案明确了“申报—筛选—公示—验收—奖补”的闭环管理流程。子洲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实地考察、综合评比,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补助对象与金额。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加强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绩效评价和总结报送,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可追溯、可问效。
在资金使用环节,方案严格限定支持范围,重点用于改善生产设施、应用先进技术、培育品牌、规范财务、拓展营销等关键环节,明确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人员工资或购买一次性农资。同时强调,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须平均量化到合作社成员,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强化责任,凝聚合力,推动乡村振兴
农业经营主体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子洲县将以此次资金实施方案为抓手,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引导各类资源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聚。通过政策赋能、服务增效、典型带动,不断激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让更多农业主体在政策的春风中茁壮成长,共同绘就子洲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崭新画卷。(通讯员 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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