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检察:“三字诀”织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网

发布时间:2025-08-20 18:59:18

来源:群众新闻网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颁布,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并将该领域明确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职责范围。近年来,石泉县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痛点难点,共办理相关领域案件13件,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织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

促依法行政,治未病除隐患。针对部分乡镇、街道、社区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存在的未依法对公示人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问题,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成功督促相关乡镇依法回收含有公民个人敏感信息的报表70余份。同时,推动全县11个乡镇开展专项培训11场次,并以点带面促进全面自查自纠,推动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审查长效机制。此举不仅保护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也有效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宣教入人心,提意识强能力。一方面组织干警深研个人信息保护法规,精准对标最高检典型案例,确保办案质效,及时回应立法精神和民生关切;另一方面,协同联动,积极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督促相关单位加大普法力度,将个人信息保护知识融入日常管理。利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有效提升了群众的信息保护意识和实用防护技能,让普法宣传“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

建共治格局,延触角固根基。着力构建个人信息保护“共同体”,创新机制,建立由检察长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会商,通报案件、共享数据、破解难题。延伸监督触角,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基层综治网格日常巡查内容,对网格员进行专题培训,使其成为基层“个人信息安全前哨”。网格员在日常走访中发现的信息公示不规范、违规收集信息等线索,可通过电话、短信或“随手拍”等方式便捷提报至检察机关。四年来,通过这一机制共收到有效线索20余条,督促整改问题7个,将风险隐患有效化解在基层。

个人信息保护是一场持久战,需要久久为功的韧劲与创新求变的智慧。值此《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实施四周年之际,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公益诉讼检察为利器,深耕本土实践、借鉴先进经验,在精准监督中促进行为规范,在协同共治中筑牢安全防线,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保障每一位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石泉、法治石泉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通讯员 张群 洪毅)

责任编辑:吴凯哲

更多资讯,下载群众新闻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2-2026 by www.sxdaily.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