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走深走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大对因案致困当事人的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救助力度。近日,绥德县检察院联合县教体局、民政局、司法局、团委、妇女联合会、关工委等6家单位,召开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座谈会,共商救助衔接事宜。部分驻绥市人大代表、驻绥市政协委员、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应邀参会。

会上,绥德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负责人组织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县检察院联合县教体局等12家单位制定的《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介绍了2022年以来县检察院以检察“双进”为抓手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并就近期办理的马某某(因案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国家司法救助案与各部门共商救助衔接事宜。
随后,各部门业务负责人结合自身职能,针对马某某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救助措施。之后,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纷纷发言,对县检察院推进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各部门在线索移送、救助措施、救助金的使用监管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代表刘媛媛表示,检察机关要继续以特殊群体保护为小切口,与各部门通力协作,构建司法救助新模式,多元化开展救助工作。市政协委员贺洁表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温情关怀,对未成年人救助对象需要长期关怀,切实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
司法救助是检察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也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重要体现。下一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作,实现对救助对象全方位、多元化救助,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讯员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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