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全环节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作者:高旭红 李秄顄

发布时间:2025-05-16 10:04:33

来源:群众新闻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提出要“全环节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经营体系强是农业强国的重要特征。我们要把全环节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作为重要抓手,着力破解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推动小农户从“单打独斗”转向“融入大产业、对接大市场”,走中国特色现代化农业道路。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促进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方向,要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小农户服务好、带动好。针对我国农户经营规模较小、生产技术相对落后、市场竞争力较弱等问题,必须培育壮大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使其成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力军与小农户增收致富的带头人。

一是因地制宜发展家庭农场。相比小农户,家庭农场主要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政府通过示范创建、职业培训等扶持政策,鼓励有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以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等方式发展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考虑到不同地区农业资源、气候条件和市场需求不同,家庭农场要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发展方案。

二是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继续深化“三权分置”改革,鼓励小农户利用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出资办社入社,引导农民用好合作组织的多元化发展,形成规模化经营。合作社要根据小农户生产发展需要,拓展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环节,通过“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提升小农户的合作层次和规模。

三是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农业的全产业链,亟须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鉴于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带动辐射作用,政府应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措施,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品牌共创、融资担保等方式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形式带动小农户的共同发展,通过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打造知名品牌,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激发农业经营新动能

针对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存在的服务内容单一、质量参差不齐、覆盖范围有限等问题,必须加快构建综合配套、便捷高效、覆盖全程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一是创新服务机制,促进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有效对接。针对家庭分散经营导致的集体行动困境,必须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贴近农户、服务综合、辐射带动等优势,通过承接政府项目、链接村内外资源及沟通城乡等方式,让小农户在多元经营主体的互动中获益。同时,搭建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提供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和合作需求信息,引导同一区域同一产业的小农户依法组建产业协会对接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是创新技术服务,推动农业全链条提质增效。智慧农业是农业发展的方向,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一方面,建好数字服务平台。强化创新驱动,厚植发展动能,增强农业强国的建设后劲。整合科研院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等资源,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数字农业管理平台。线上通过农业技术APP及时推送最新农业技术资讯,线下组织农业科研人员、技术推广人员下乡指导、技术培训、定向帮扶,向农户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另一方面,用好数字销售平台。与传统销售方式相比,数字销售平台极大拓展了市场边界。通过订单农业、农超对接、电商销售等方式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和价格行情,实现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全链条数字化服务。

三是加强金融服务,破解农业发展的融资难题。广大乡村是金融服务的重点领域,也是薄弱环节,应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政府应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开发针对小农户的小额信贷产品,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产品仓单质押贷款等,提高农业风险保障水平。同时,拓宽农业融资渠道,用好超长期的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老旧设施设备更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投资,为农户提供更便捷的融资渠道。

完善联农带农机制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农业农村工作,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注重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让农民挑上“金扁担”。针对当前农民参与能力不足、联结关系不稳定等问题,要健全紧密且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打造现代农业经营共同体。

一是以订单农业构建利益联结机制。订单农业是指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按照与农产品购买者签订的契约组织安排生产的一种农业产销模式,能有效降低农业生产的市场风险。要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订单+保底+分红”“产销一体化”“联营联销”等合作模式,稳定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同时,要建立价格调整机制。市场波动较大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订单价格,促进订单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农户与经营主体的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

二是推广股份合作的利益联结机制。股份合作是指小农户以生产要素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依据各方的投入要素和贡献大小,规范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和利润分配等环节,确保小农户的合法权益,实现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深度融合与共同发展。

三是完善利益分配的保障机制。保障机制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合作持续稳定增收致富的关键。为了确保各方利益分配的公平合理,首先,必须签订规范的合同或协议,详细约定利益分配方式、分配时间与违约责任等内容。其次,拓展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分配,对于农产品加工、物流、销售等环节的收入,通过二次返利机制将该环节的部分增值利润返还给小农户。最后,建立利益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及时化解利益联结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西北工业大学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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