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陕南民歌珍贵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月26日,安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安康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安康市人大法工委、市文旅广电局、市群艺馆相关负责人介绍基本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了解,条例共五章二十八条,从总则、保护与传承、传播与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进行了规范。《条例》聚焦陕南民歌保护发展的热点、难点,力图通过法治手段破除陕南民歌传承发展的短板、瓶颈,让陕南民歌动听起来、流传下去。
《条例》聚焦保护传承。紧紧围绕安康市以紫阳民歌、旬阳民歌为代表的陕南民歌的保护与传承、传播与发展设计相关法律制度,结构合理、条款简洁、措施精准。《条例》全面系统,深入贯彻“见人见物见生活”活态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念,聚焦系统性保护传承陕南民歌的切实举措,是今后陕南民歌传承发展工作的行动指南、具体抓手和指导遵循。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小切口”“小快灵”的原则,立足陕南民歌实际情况和特点,回应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在人才、经费、机制、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解决相关问题各自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了务实管用。
在《条例》施行的同时,《汉中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商洛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也同步施行,三地条例在主要内容、体例结构基本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又各自突出本市特色,在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举措等内容和部分表述上有所差异,实现了“大同小异”,体现了陕南三市齐心协力共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共同守护精神家园的良好愿望。
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安康优秀传统文化,加大安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安康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条例》将聚焦陕南民歌艺术保护传承发展,紧紧围绕陕南民歌的保护、传承、发展等三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安康实际情况,回应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在人才、经费、机制、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吴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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