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所在、活力所在,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关系到社会进步和百姓民生,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我们要从国家战略高度出发,认真落实《决定》提出的一系列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不断激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
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布,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表明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作为我国第一部旨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其出台和实施必将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保障作用,必将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当前,陕西正处于跨越结构调整阵痛期、新旧动能转换期、转型升级承压期的关键阶段,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需要将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把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实下来,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又注重加强规范引导,进一步保护和促进陕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是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柔性执法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要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活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要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扎实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培育工作,支持西安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完善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强化信息产权保护。
二是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要深入贯彻《陕西省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若干措施》,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竞争规则,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竞争政策实施机制。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执法力度。要推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试点工作,便利企业申报,提升审查效能。
三是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要深入实施《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陕西省守信激励对象评定和联合激励办法》,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要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快构建高度集成的一体化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完整、安全共享各类涉企信息。要突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制度建设,不断拓展信用监管应用领域,丰富信用应用场景,探索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行政合规证明。
加快构建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
《决定》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动陕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产业分工协作,推进产业合理布局,增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构建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是要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进一步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畅通经营主体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常态化清理排查机制,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平台,定期筛选政府服务“12345”热线反馈线索,对涉及相关市场准入问题发现一起、推动解决一起。
二是要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全力推动市场制度规则与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要求相衔接,建好、用好统一大市场,以建立起超大规模和高质量的国内市场为依托,参与国际竞争,鼓励民营企业角逐在创新链、产业链和供应链上的价值高位。以西安都市圈、关中平原城市群为试点,优先开展区域一体化建设工作,支持陕南三市深度融入关中平原城市群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积极推进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加快榆林交通枢纽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针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和专项推进方案,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实施情况跟踪分析。
三是要强化创新引领助力科技强省建设。着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我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深度参与科技创新决策,牵头承担或参与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牵头组建实验室、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等创新平台,让科技创新离企业更近、离产业更近;深化“一总多区”协同创新,提升秦创原总窗口“一中心一平台一公司”服务效能,拓展“飞地创新、离岸孵化、回迁发展”模式,支持各市(区)因地制宜打造秦创原先行区、示范区,推动关中科技创新资源向陕南、陕北延伸。
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陕西要进一步精准实施各类支持政策,优化要素市场制度,完善融资支持政策,持续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加快建设更多世界级、国家级一流企业。
一是要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促进土地、人才、资本、技术、数据、信息等多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进一步优化供地流程和环节,提高供地效率,推动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重点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打造创新平台服务体系,有效提升秦创原的服务功能。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探索“先使用、后付费”“权益让渡”“先投后股”等创新模式,实施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持续开展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大工程,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制度。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持续完善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制度和机制建设,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数据要素型企业做优做强。
二是要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紧抓注册制改革实施机遇,加大企业上市辅导力度,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效益。鼓励各类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品种发债融资,引导省内投资机构参与债券认购,积极培育债券市场发行主体。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提高中小微企业获贷率、首贷率和信用贷款比率。持续完善重点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强化重点产业链融资保障。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三是要持续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抓好中国—中亚西安峰会涉陕成果落地,落实一批“小而美”民生项目合作。优化对外开放环境,建立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制度,完善海外招商工作统筹机制,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推动外贸增量提质,开展“陕耀全球”百团千企拓市场抓订单活动,巩固半导体、光伏、新能源汽车等产品出口优势,扩大纺织服务、电子产品等日用消费品出口规模,培育锂电池、特色农产品等出口增长点,积极发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指导境外投资企业制定风险防范及风险处置预案,加大企业海外安全风险防范培训力度。
作者单位:西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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