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检察:以“学”为先 抓实党纪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24-07-24 18:11:42

来源:群众新闻网

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镇坪县人民检察院紧扣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学”为先,以“实”为要,以“严”当头,以“廉”为荣,确保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以“学”为先,认真学习《条例》

自党纪学习教育安排部署会召开后,镇坪县检察院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坚持每周集中学习《条例》。成立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全院干警参加读书班集中学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条例》。院领导详细讲解了《条例》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三方面内容,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干警解读《条例》3次,党支部书记讲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2次。

以“实”为要,严格落实《条例》

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该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认真填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报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警示教育贯穿其中,组织观看《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警示教育专题片,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使学习教育入脑入心。结合通报的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进行警示,并结合检察工作开展了保密法宣传教育2次。

以“严”当头,精准执行《条例》

结合“五化”党建工作,该院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各项纪律要求落实落地。把纪律要求与本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严格遵守《条例》,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以“廉”为荣,模范遵守《条例》

持续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结合个人工作进行交流研讨。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条例》,作出表率,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参与清廉镇坪建设工作,增强廉洁文化氛围。

责任编辑:吴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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