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

镇馆之宝|五祀卫鼎:“鼎”不可貌相

作者:吕扬 王志辉

发布时间:2023-11-07 08:02:09

来源:群众新闻

 

“难以想象,这样一件看似普通的青铜器居然会成为陕西历史博物馆的镇馆之宝!”

10月27日,陕西历史博物馆内人头攒动。当讲解员提到面前的一尊青铜鼎是陕西历史博物馆的镇馆之宝之一时,不少游客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这件文物既没有雄健华丽的饕餮纹饰,也不像有的青铜器那样硕大厚重。一件看似不起眼的青铜器,却在一众文物中脱颖而出,它就是五祀卫鼎。

农民下地干活,一铁锹挖出国宝

1975年,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农民董宏哲与其他村民一起在村西的取土场挖土。他在整理平地时无意间挖到了一个窖穴。透过挖出的洞口往窖穴里看,可以隐约看到里面横七竖八地摆放着很多青铜器。由于周原一带经常出土文物,所以考古队也常来村里宣传。董宏哲明白不能用铁锹直接挖掘,于是他让村民保护好现场,然后立即跑到文物部门报告了这一情况。

考古队得知消息后,急忙派人赶赴现场。在抢救发掘过程中,考古专家在这个不深的土坑中,先后清理出大大小小37件青铜器。后来,这个土坑被命名为岐山董家村青铜器窖藏。这个窖藏口距离地面只有35厘米,窖藏为平面呈梯形的土坑,四壁没有经过修整,坑口长1.15米,宽0.85米至1.2米,窖深1.14米。窖藏内部存放有37件西周时期的青铜器,其中还有一件被定为国宝级文物,就是这件五祀卫鼎。

在刚被挖出来时,五祀卫鼎的鼎身附有点状的“有害锈”和石膏污染物。或许是由于锈迹太过严重,鼎的底部已经被腐蚀出一个洞。鼎外壁和底部有一层煤烟团,说明这是一件实用器。“有害锈”俗称“粉状锈”,也称“青铜病”,对青铜文物危害极大,一旦产生,就会像瘟疫一样传染和蔓延,使整个鼎被腐蚀成粉末。修复专家本着还原文物本来面貌的原则,对鼎身的“有害锈”和石膏污染物进行了细致的清理,并保留了底部锈蚀的孔洞。经过了细致的修复,五祀卫鼎才在千年以后重新焕发生机。

贵族商人千年前发的“朋友圈”动态

五祀卫鼎的命名有何含义?“五祀”来源于铭文末尾的“隹王五祀”。“隹”在古汉语中也是“惟”字的异体字,被用于句首时常作为语气词。商周时期,年被称为“祀”,因此“王五祀”即表明这件青铜器作于西周共王五年。“卫”即表示这件青铜器的主人是西周贵族商人裘卫。

但通常情况下,青铜器的命名有一套公认的规则,为带有铭文的青铜器命名是直接将该文物所有者名字和器型组合。由于这件青铜器的主人是西周的贵族裘卫,按理说应该直接将其命名为“裘卫鼎”或“卫鼎”,为什么这件青铜器被命名为五祀卫鼎?

原来,商周时期,青铜器往往被用于祭祀,其所刻的铭文通常是用于记录宏大事件。而在五祀卫鼎中,尽管礼器的重要内容——铭文在形式上没有较大变化,但是它的意义不再是单一地在仪式中用于交通神明,更是要向现世的人们炫耀展示自己的成就。

而五祀卫鼎的主人裘卫十分热衷于发“朋友圈”。仅当时岐山董家村青铜器窖藏中就同时出土了他的两条“朋友圈”动态,一件为共王五年所作,一件为共王九年所作。为了区分这两件文物,专家将其中一件称为“五祀卫鼎”,另一件称为“九年卫鼎”。除此以外,这两件青铜鼎还与一同出土的两条“朋友圈”动态(“廿七年卫簋”和“三年卫盉”)共同组成大名鼎鼎的“裘卫四器”。“裘卫四器”记录了小商人裘卫“做大做强”的创业发家史。

该鼎的内壁刻有铭文19行共计207个字。铭文讲述的是在西周共王五年正月,鼎的主人裘卫与邻居邦君厉之间因占用耕地引起的违约事件。事件的起因是邦君厉因治理河流需要占用裘卫的土地,于是许诺赔偿五百亩田地。但领地被占用,补偿却迟迟未到,裘卫便将邦君厉控告到刑伯、伯邑父、定伯等执政大臣那里。经过询问,邦君厉当场承认自己作过补偿田地的承诺,表示会遵守约定并立下誓言。大臣便命令三有司(司徒、司马、司空)以及内吏实地勘察、划定地界并办理了手续。为了记录这件事情,裘卫将契约内容和事件经过铸造在青铜器上,这便是五祀卫鼎的由来。

其貌不扬却是“镇馆之宝”

五祀卫鼎造型简单大方,通高37.2厘米,口径32.7厘米,腹深19.3厘米,重11.5千克。双立耳,圆柱状三柱足,腹部略微下垂。与大部分人印象中纹饰丰富的青铜鼎不同的是,五祀卫鼎通体朴素简洁,口沿下饰勾连窃曲纹,以细雷纹衬地。陕西历史博物馆讲解员谢双双告诉记者,“由于西周中期冶炼技术及生产力的提高,铸造铜器的工匠不再单纯为贵族提供精致华美的祭祀礼器,同时也为工商奴隶主提供青铜器。‘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青铜器的大量生产使这一时期的部分器物呈现简陋直率的特点。”

小小的一件青铜鼎,何以与浩若繁星的文物媲美,成为陕西历史博物馆的“镇馆之宝”?

谢双双介绍:“五祀卫鼎内部的铭文推翻了人们之前对于周朝土地政策的认识。”早期的周王朝“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周王将土地分封给诸侯,再由诸侯分封给自己的卿大夫等,由此形成了严密的贵族体系。由于土地是维护贵族体系的重要因素,因此按“井田制”的法令,土地作为周王的恩赐,是不能被随意转让买卖的。而在西周中期,周王的统治日益衰微,地方不再严格执行“田里不鬻”的土地政策,土地兼并现象屡见不鲜。到了战国时代,“井田制”名存实亡,商鞅在秦的两次改革,从法权方面正式废除了秦地的“井田制”。

从鼎的铭文可以看出,生活在西周中期的裘卫不仅与邦君厉公开交易土地,甚至还在执政大臣与职官的见证下约定了土地的划分范围,这反映西周中期部分土地已经属于私有了,但是如果想要进行土地的交易转让,仍然需要朝廷重臣的审核和批准。“五祀卫鼎的铭文为我们了解西周中期的土地制度,以及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都提供了珍贵的资料。”谢双双说。

从记叙的事件上看,裘卫作为原告向执政大臣申诉、执政大臣询问被告、被告陈述、执政大臣对事件的仲裁及后续对仲裁结果的执行,这一系列环节形成了完整的审理程序,因此该文物还有助于研究西周时期的法治情况。谢双双告诉记者:“由于铭文内容详细,整个诉讼的起因和经过,有铸造的时间,契约人、见证人的名字清晰可见,所以五祀卫鼎是判断西周中期青铜器的标准器,非常珍贵。”(见习记者 王志辉 记者 吕扬 实习生 辛悦萌)

责任编辑:杨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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