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助于发挥“指挥棒”作用,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强有力的乡村振兴推进机制,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合力促振兴的工作格局,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步伐不断推向前进。
“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打赢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前不久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确定了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未来5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对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部署,也为新时代新征程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事业靠干,工作靠抓。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责任上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环。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要求,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就有助于明确并落实乡村振兴责任,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不懈奋斗。《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立足乡村振兴现有“四梁八柱”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门责任和地方责任提出了更加具体、更加明确的要求。《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明确了乡村振兴责任落实、组织推动、社会动员、要素保障、考核评价、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等一揽子推进机制,将不断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动员社会力量推进乡村振兴,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重大优势。必须清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对深化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鼓励支持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参与乡村振兴,有助于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合力促振兴的工作格局,引导14亿多中华儿女在“希望的田野上”努力绘就产业兴、农民富、乡村美的美好画卷。(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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