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佳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规范有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今年前半年认罪认罚适用率实现100%,超越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认罚适用率达到80%的指标,更实现了“三有”争创活动有进步。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为保证该制度全面落实,该院通过“三步法”工作措施,有效推动工作上台阶。第一步要求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提讯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告知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包括从宽与否的量刑区别。第二步是要求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同时监督侦查机关全面落实该项制度,对侦查机关未告知认罪认罚的个案提出纠正违法督促整改。第三步是对于在审查起诉后依然不认罪的个案嫌疑人,要求案件承办人在审判环节再次告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此外,3月份以来,佳县人民检察院启动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对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师意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活动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在“镜头下”直观体现和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合法性。(通讯员 韩调霞)
责任编辑:曹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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