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专门组织全体干警对《信访工作条例》进行全面深入学习,要求全体干警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不断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履职能力和水平。

专题学习会上,由该院主管信访工作的副检察长李勤舟领学,大家对照原文,对《信访条例》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明确信访工作体制、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监督和追责等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充分理解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做好新时代检察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同时,该院对下一步信访工作条例在检察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主动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和政府运用法治方式,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现实举措,检察干警要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全体干警,尤其是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学习《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条例》的精髓实质,在日常检察工作中切实做到学以致用。

二要结合检察工作重运用。以《条例》作为信访工作的行动指南,以《条例》的实施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把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作为重要任务,提高处理信访案件的能力。针对《条例》的新变化、新特点,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条例》的系列要求,“认真办好每一件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熟练掌握、运用《条例》,全面规范信访事项受理、转交、办理、答复各环节,切实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

三要结合检察办案促落实。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作用,持续利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接待场所开展电子宣传、现场宣传。将《条例》具体规定落实到具体信访案件接访办理之中,融入排忧解难的全过程,积极向群众讲解、宣传《条例》,让群众真正了解、学习《条例》,筑牢依法信访思想观念,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力、公信力。持续深入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和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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