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人员临时出差,没有交接好工作,导致企业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首违不罚’这个制度太好了,给了我们一次纠正失误的机会,让我们感到税务部门执法不仅严格而且有温度,今后我们一定吸取教训,按期申报纳税。”佛坪县兴荣启航环境清洁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感慨地说。
据了解,自实施“首违不罚”制度以来,佛坪县税务局认真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严格按照事项适用条件,在税收执法时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在纳税人发生逾期申报等违法事项时,及时提醒纳税人予以改正,使纳税人有机会纠偏改错,提高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据统计,自2021年4月实施“首违不罚”制度以来,佛坪县税务局涉及纳税申报、发票管理使用等业务的违法处罚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23户次纳税人因符合“首违不罚”条件而免于处罚。
佛坪局党委书记朱文波表示,“首违不罚”彰显了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通过柔性执法、适度容错,使税务执法活动更加人性化,不仅利于纳税人及时纠偏,增强依法纳税意识,也有利于增强税企互信,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李文馨)
责任编辑:孟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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