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1日下午,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就蒲城一例确诊病例相关情况进行发布。会议由渭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祖亮主持,蒲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冯新就相关情况做介绍,渭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鑫答记者问。
据介绍,蒲城县确诊病例原某,男,37岁,系蒲城大红门公司司机,家住紫荆街道办。4月6日14时,原某驾驶冷链物资保障货车到达上海浦东新区运送猪肉,4月7日在浦东新区一医院做核酸(结果为阴性);4月8日上午11时驾车从上海返程;4月9日17时47分经卤阳湖高速卡口入蒲时,刻意隐瞒上海市旅居史,用其备用手机号码出示陕西一码通、显示渭南行程;4月10日16时核酸检测结果异常,21时20分经县级医院平行复检为阳性,后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当晚零时15分转至西安市胸科医院治疗。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原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据了解,蒲城县全面暂停大型会议等聚集性活动,暂停饭店堂食、聚集性夜市,暂停公共娱乐场所营业和公共交通车辆营运,主城区社会车辆全面禁行,学生全部线上教学,养老机构、看守所等机构严格实行封闭管理,所有“红事”停办、“白事”简办,从严管控“两站一场”、高速路口、县域边界人员进出,有序、快速、精准切断病毒传播链。
全县已储备可满足1个月使用的粮油和10天使用的猪肉(70吨)、蔬菜(300吨)等物资,超市、农贸市场等正常营运,农资、工业原料、生活必需品等物资运输通畅。封控区、管控区定期统计群众生活物资需求,组织干部、志愿者等送物上门,对特殊医疗需求人员进行摸排统计,确保群众生活正常、就医通道畅通。
目前,累计完成核酸采样13.05万人,9.42万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余样本正在检测之中;发放中药汤剂5868袋。
渭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鑫表示,公安机关对于隐瞒病情、故意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对于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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