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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4主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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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3 16:45:20

来源: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根据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2022年3月13日18时起对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高新区主城区内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除执行任务的医疗救助车辆、民生保供车辆、抢修救援车辆、应急车辆、军警车辆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证明的车辆外,其余一切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一律禁止通行。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对市区主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细落实“防输入、防扩散、防外溢”防控措施,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现决定:对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高新区主城区内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一、管制时间

自2022年3月13日18时起。

二、管制区域

市区主城区(不含凤翔区和建成区农村)东以陆港大桥为界,南以S219太平庄检查站、G244危化品检查站为界,西以宝鸡西收费站、中石油福临堡油库为界,北以S219金河检查站、蟠龙大道、底县路、周原检查站为界以内区域。

三、管制车辆

管制区域内,除执行任务的医疗救助车辆、民生保供车辆、抢修救援车辆、应急车辆、军警车辆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证明的车辆外,其余一切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一律禁止通行。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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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毛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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