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千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千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认真创建节约型机关,该院党组常态化开展节能减排教育,全体干警积极响应号召,从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水、一粒米等做起,把节能降耗工作抓严抓实,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方式已成为干警生活和工作中的自觉遵循。
下一步,该院将再接再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巩固创建成果,切实发挥节约型机关示范引领作用。
(通讯员 韩雨薇)
责任编辑:毛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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