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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检察:“四个强化”助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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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2 11:22:51

来源:岐山检察院

为全面落实省、市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院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推进域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为建设美丽和谐生态新岐山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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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干警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的精神的内涵,学习省、市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意义的深刻认识上来,确保入脑入心。

二是强化业绩考评,提升检察队伍素能。修订完善岐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加大鼓励激励,切实提高检察干警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性,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有”争创常态化强化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提高政治站位,以服务保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行动,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工作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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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活动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加大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对于涉及秦岭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坚决做到快捕、快诉,依法从严从重、精准打击。加强对涉及秦岭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加大涉及秦岭生态环境案件的立案监督工作力度;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线索摸排力度,重点查办涉及秦岭生态环公益诉讼案件案件,积极督促生态环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全力保障秦岭生态环境安全。

四是强化信息沟通,提高履职能力。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成立5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中队。加强线索摸排力度,与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会签《关于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等文件,加强与行政监管机关沟通联系,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着力维护秦岭生态环境安全。

责任编辑:毛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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