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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民检察院获全国普法工作 先进单位称号

作者:侯睿婷

发布时间:2022-02-18 09:48:08

来源:岐山县检察院

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其中,岐山县人民检察院荣获“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为该院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增添一枚响当当的“国字号”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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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全国、省、市关于“七五”普法工作的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检察职能,创新举措,认真履职,把普法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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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保障,助力普法责任落实。强化落实普法和保障发展系列举措,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形成全院联动普法工作格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着力提高检察干警依法办案水平和执法普法能力。建成了“岐山县法治宣教中心”,向社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普法宣传服务,累计参观人数91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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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检察职能,巩固提升普法成效。注重以案释法,将法律宣传贯穿于案件审查全过程,争取减少社会矛盾。将庭审作为检察机关普法的前沿阵地,注重公诉意见书的说理性,在震慑犯罪的同时,容情于理强化犯罪预防,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针对办案中发现相关监管部门的问题及漏洞,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充分释法说理,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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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普法方式,打造多维宣传格局。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宣传阵地,积极发挥大众传媒优势,建立完善互联网宣传平台,“七五”普法以来,“两微一端”平台共发表原创宣传稿件550余篇。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普法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全县机关干部开展主题宣讲200余场次,全面争取普法同盟。利用各类宣传节点和活动契机,深入社区、村镇开展普法宣传,发放资料物品6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条,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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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突出亮点,形成普法特色品牌。倾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开展中小学生法治报告50余场次,形成了检校合作长效机制。严格掌握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起诉条件,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注重通过检察开放日传播检察好声音,每年为代表委员赠阅法制刊物150份,发挥代表委员普法辐射效应。全力深化司法救助,为被救助人争取多方位帮助,五年期间为16案当事人提供29万元司法救助金。对53名涉嫌交通肇事罪拟作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创新开展交通协勤活动,深化对违法犯罪人员再宣传、再教育。

责任编辑:毛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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