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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残疾人及亲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6 17:30:53

来源: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1月10日,省残联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残疾人及亲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残疾人专门协会认真贯彻《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切实加强残疾人工作领域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陕残联函〔2022〕1号)精神,切实做好残疾人及亲友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密切联系服务各类别残疾人及其亲友的优势,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残疾人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发挥职能做好残疾人有关服务工作。各专门协会要带头学习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引导,主动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引导本类别残疾人消除恐惧心理,增强抗疫必胜信心。要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深入残疾人家庭开展走访探视;不方便入户走访探视的,可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残疾人求助与需求。要积极做好本类别残疾人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确保不出现冲击社会底线的事情,营造同心抗疫的良好社会氛围。

动员残疾人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各专门协会要管理指导本类别残疾人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属地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及隔离工作,并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本人及家人身体状况,不得隐瞒情况,不得回避体检,不得拒绝巡查。对于疑似病例,要及时到政府指定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向当地村(社区)报告,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要在各级残联及村(社区)领导下,开展力所能及的配合工作,引导本类别残疾人及亲友参加核酸筛查,支持疫情防控。

动员残疾人积极配合医疗机构防控工作。各专门协会要按照当地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的要求,主动关注和了解各类别残疾人疫情防控情况,配合当地政府及医疗机构做好疫情筛查检测及上报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稳控和力所能及的防疫工作。对疑似或确认的病例,必须遵循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意见,支持和信任医疗专业机构及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服务。任何残疾人组织或残疾人及亲友,不得干涉疫情防控和治疗活动。

同时,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省残联组联部。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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