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关银行卡出借的洗钱活动频频发生,为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贯彻执行人行宝鸡中心支行和省联社有关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要求,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宣传活动,该行制作了有关防范银行卡出借洗钱的宣传视频,并被人行宝鸡中心支行评选为优秀类作品,现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展播,向广大群众更加直观的宣传洗钱的危害。
银行卡出借给他人既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的管理规定,同时出借的卡发生了洗钱或从事了其他非法交易活动的,出借方要承担连带责任。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出借银行账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收缴出借银行账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作为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宣传教育的前沿阵地,此次该行利用通俗易懂的案例,以视频方式向广大群众讲解了洗钱犯罪带来的危害,提高了广大群众防范各类金融风险的能力,为营造良好的金融业发展环境贡献了一份力量。(段成龙)
责任编辑:孟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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