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长武县检察院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倒逼办案质量和效果提升。该院“案-件比”从2019年12月的1:1.37优化为目前的1:1,做到效率公正兼顾和“质效”同增,取得良好的司法办案效果。
针对长武县检察院2019年12月“案-件比”为1:1.37较高的情况,长武县检察院检察长迅速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召开“案-件比”分析研判座谈会,从司法办案不同环节对影响“案-件比”的指标因素进行分析,查找出引导侦查意识不强、检察说理不充分、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等症结。对此,长武县检察院通过强化规范化管理、引导侦查、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向发力,打出优化“案-件比”的组合拳,努力实现最优“案-件比”。
在全面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的基础上,该院出台了“案-件比”管理办法,从补充侦查提纲、加强不捕不诉说理、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专项评查等方面提出了优化“案-件比”的具体措施。长武县检察院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每月组织检察官召开分析研判会,认真分析办案过程中存在影响“案-件比”的具体因素,并将“案-件比”纳入检察官考评。此外,通过日常动态流程监控,长武县检察院重点审查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案件办理情况、侦查机关重新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据材料等,发现问题及时依法纠正,坚决避免为争取办案时间发生虚假退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行为。
长武县检察院从引导侦查做起,严把优化“案-件比”第一道关口,指派员额检察官定期到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开展工作,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升案件质量。同时,还与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员额检察官和侦查人员经常座谈交流提升刑事案件质量协作办法,明确提前介入、补充侦查、案件移送、案件会商等工作要求,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链条、补正瑕疵证据,提升侦查的精准度。
长武县检察院还将优化“案-件比”的着力点放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牵头召开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机关参加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阶段正确有效实施,推动司法办案繁简分流。为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长武县检察院定期邀请业务专家为干警开展专题培训,同时办案检察官积极主动协商办案法官加强沟通协调、努力达成共识。(通讯员 杨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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