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城市,乡间要落后很多。这种落后也有它的好处,喧闹少,“手机控”也少,像村口、场院等场合也没有免费的wifi,人们聚在一起无非是聊天闲叙,而不会是一群人各自端着手机,各玩各的。我已经习惯居于乡间了,许多生活“习性”也契合乡间的节奏,比如多年来形成的读书这个“毛病”也捎带点“洁癖”在里面,必须在乡间安静的环境里,脑子才清醒,才能读进去。
读书和写作一样,是一个人自己的事情。在乡间像我这种有“毛病”的人不多,因此,我很少与人在读书方面有所交流。读书不交流,应该也没有多大妨害吧。古人说读书可以不求甚解,即使遇到读不懂的,可以暂且放一放,跳过去,以后有空的话再回头品一品,或许那时因读了其他书而触类旁通,就懂了。读书,我更倾向自悟,或按图索骥地读,这样能读出自己的想法,而不是人云亦云。
在乡间,其实我不能算是一个纯粹的读书人,最多算是半个读书人,另一半的身份是农民。一边读书,一边耕田,是名副其实的耕读。这样也好,好在乡人们不会揶揄我是个无用的书生。你看,锄我会熟练地使用,担子我能挑,麦袋子我也能扛。对我来说,干农活也是锻炼身体的一种方式。人们的刻板印象里读书人都是弱不禁风的小白脸,病恹恹的,手无缚鸡之力,但看我,就不一样,我手掌上因干农活磨出了厚茧,脸色黧黑,骨架大身板厚,乍一看,俨然一个农民形象。其实,读书也需要一定的身体素质,精力足,也给彻夜读书提供了保障。
我喜爱夜读,一是乡间的夜寂静,二是这个时候脑子清楚。四季中,夏夜和冬夜不适合读书,夏夜懊热,冬夜寒冷,给读书造成很大的外部干扰,心绪也难以沉静。而春夜和秋夜是读书的好时段,两者之间,秋夜更妙。经历一夏酷热的折磨,入秋后,天气转凉,万物静安,心绪调理妥当,内心也积蓄了满满的读书的热望,大可趁着这恬然的静夜好好读读书。
万事尽从忙里错,一心须向静中安。我是个脑子容易糊涂的人,一被人骚扰,思路就断了弦,待等一段时间,再想接上很难。所以,我爱在夜深人静时读书。乡人们睡得早,十点钟以后,就万籁俱寂了。坐于灯下,临窗而读,四周阒然,读进了书里去,那真是一种遨游云霄的感觉,飘飘欲仙。所谓思接千古,神游八方,大概就是那种状态吧。
生活在乡间,所以我更喜欢读一些与乡村生活有关的书籍,刘亮程与陈冠学两位先生的文章是我的最爱。刘亮程是乡村哲学家,而陈冠学是乡村思想家,在文学的空间里,给我提供了宽阔的乡村生活经纬,我用他们的文字编织属于我的乡村世界。他们的文字都很朴素,洗尽铅华,却有思想的重量,沉甸甸的。更重要的是他们的为人都磊落清白,不媚俗,不庸俗,又谦虚低调,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另外,我也爱陈忠实先生,老先生已作古,但他的文章却流传于世。我爱读《白鹿原》,把乡间生活写透了,也写神了,更写尽了,再无人能超越了。读了四五遍,还依旧被感动。这部作品是伟大的,是伟大的乡间生活缔造了它精神的伟大。
这些大贤大哲们也爱在乡间读书,这是共同点,我也爱在乡间读书,可能和他们爱的原因不一样,我爱乡间的静谧,也爱着乡间的草木。为了这难得的静谧,为了那能让我心安的草木,所以我一直未曾舍离过乡间。
陈冠学先生在《大地的事》这本书里说:“置身在这绿意盎然的土地上,屈指算来也有足足的两年了。这两年的时光已充分将我生命的激荡归于完全的平静,可谓得到了十分的沉淀和澄清。”和陈相比,我已在我的土地上生活了三十多年,漫长的光阴里,我战胜了孤独和寂寞,生命的热情也弥散殆尽,但我并未对生活消极过,反而更深沉地爱着,我之所以不曾迷失自我,应该也是读书的缘故,它指引我走出生命的迷局,沿着那一缕微弱的天光,寻到宿命的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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