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西安医治疾病,蒙友人介绍,住进一家名曰“故乡润土”的快捷酒店。乍一看店名,我马上想到鲁迅小说名篇《故乡》和其中人物“闰土”,只是店名中的“润土”比小说中的“闰土”多了“三点水”。我想,这大概就是老板的精心与智慧了。不过,这也不能因此就说老板非要勉强搭鲁迅《故乡》的车了。
熟悉鲁迅文学经历的人都知道,先生与西安确曾有过不解之缘。1924年7月21日,鲁迅应当时西北大学校长傅铜邀请来西安讲学。讲学之余,先生常光顾于南院门、碑林、大雁塔、曲江、荐福寺,以致很多市民开始知道古城里有个从北京来的姓周的老头。先生颇喜欢看秦腔,仅在易俗社就看了5场戏。这就不难理解后来先生为何给易俗社写了“古调独弹”的匾额,并赠送50块大洋了。显然,先生在西安是玩到了兴处,也受到了宠爱。
我们无法奢求鲁迅为西安留下经典的作品,但西安人、陕西人一直把先生记在心里,这“故乡润土”酒店的总经理曹高胜就是个不折不扣的鲁粉。他1968年生于渭南郊区一个叫程曹村的偏僻村庄,跟我算同龄人,也有着相似的经历。曹高胜说,他们家兄弟姐妹六人,都是本分的农民,高中一毕业就回村劳动。在上世纪80年代,渭南农村还很贫穷,每当夜深人静,他就躺在西瓜地里望着天空数星星。他反复琢磨,如果这样下去,不再改变,说不定自己就是鲁迅笔下的闰土、路遥笔下的高加林了。高加林虽然进了城,但最终由于自身的投机与世俗被城市赶了回去。这不仅是人与人的矛盾,更是城与乡的对立。而要真正地改变自己,或者是改变家族家乡的命运,曹高胜觉得自己必须选择进城,似乎只有进了城,他才会告别闰土的人生。
曹高胜想到了在西安城里的姨父。他给姨父写信,希望能在城里给他找个工作,最好是个合同工。那一年,哥哥姐姐们年龄大了,相继都要结婚,这给身为农民的父母造成难以想象的压力。得到姨父的回复后,曹高胜毅然决然地告别父母,进城了。听说三娃要进城,他母亲哭了,说别看俺娃一米九的大个子,可娃终究还是娃,从小没出去过,要是被城里人欺负可咋办?曹高胜含着眼泪说,妈,您和我大放心,三娃不混出个样子绝不回来见您。
在最初进城的日子,曹高胜完全靠自己的体力认真地干活,他并没有城里人的心计,跟某个领导某个利益群体去搞关系,可时间长了,他就被人视作眼中钉了。在某个傍晚,他被几个工友暴打了一通。那一刻,他感到非常害怕、自卑,比闰土在鲁迅面前喊一声老爷,比孔乙己拖着残腿赊账喝酒还凄惨。那个夜晚,他看到天上的星星是可怕的,那委屈那痛苦他多么想在母亲面前倾诉。可是,倔强的性格告诉他,他必须像路遥所说的,这个世界没有人能把自己打倒,除非被自己打到。
曹高胜辞职了,他选择了自己单干,筹钱建食品厂,搞地产,建酒店。在故乡润土酒店二层餐厅,我和曹高胜二人把酒小酌,听他讲自己的创业故事。我问他,你从1987年进城到如今已经34年了,你觉得你算成功人士吗?曹高胜说,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一样,比起当初,我像闰土一样每天在地里看西瓜,现在已拥有了自己的公司、酒店,养活几百人,这肯定是一种成功。但是,一个企业要取得更大的成功,光凭出汗硬拼是不够的,还要拥有自己的文化。我问,你把酒店取名“故乡润土”,是不是受鲁迅小说《故乡》的影响呢?曹高胜说,他从小一直有上大学的梦想,由于种种原因,他只上了高中就回村务农了。上学期间,他在课本上读得最多的就是鲁迅的作品,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先生的散文化小说《故乡》。该小说创作于1921年1月,距今整整发表100周年。在很长一段时间,他觉得自己就是那个“个子高高的项上戴着银圈手举着钢叉扎猹的少年闰土”。
看着曹高胜微醺带有少许得意的面容,我猜想,这就是鲁迅笔下的闰土吗?我觉得他是也不是。清醒的大脑告诉我,昔日的闰土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的闰土不但走出了黄土地,来到了大城市,而且走出了国门。曹高胜说,前几年,他一度到亚欧非的十几个国家考察,他想把“故乡润土”做成连锁酒店。他懂得,在国外有无数的闰土们都希望回到故乡,吃到童年的滋味儿。
在西安不觉住一个多月了。与曹高胜经常小聚的日子,我常感觉他隐约有着不可言喻的隐痛。我问他,你的事业小有成就,你难道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吗?曹高胜说,他现在并不担心什么,他有两怕。一是怕夜晚看星星,看到星星就会想到故乡,想到那段看西瓜田的贫穷日子。再者,他怕回故乡。故乡和家乡是不一样的,父母在家在,如今父母不在了,每次回到老家院子门口,腿肚子都打软。一个人,不管你在外边有多么成功,最希望有父母和你分享。尽管父母在的日子,他把最好的条件都给提供了,可父母真的走了,他心里还是空落落的。曹高胜常问自己,那个叫程曹村的村庄还是自己的吗?我还能回得去吗?
曹高胜的话听得我心酸流泪。是的,我们都是曾经的闰土,今天我们已经长大了,在世纪交替的城与乡的情感徘徊中,我们的心该定在何处呢?没人告诉我们答案,或许永远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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