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群众反映:西安市雁塔区青龙路青龙小区停车费业主每月仅收取80元停车服务费,租户每月300元(额外收取220元场地租赁费),市民希望减少收费差距,合理化收取停车费。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经查青龙小区目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上世纪90年代建成,未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物业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市物发[2018]185号)的规定,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由物业企业与业主在《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价服发[2012]128号)中规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约定。政府指导价标准为露天停放小型汽车50元至80元/辆·月。小区停车费收取业主80元/辆·月,停车费标准未超过政府指导价范围。
青龙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向小区业主、租户就停车收费标准进行了民意调查,参与民意调查的业主及租户共计937户。超过85%的住户同意业主车辆80元/辆·月,租户车辆300元/辆·月收费标准。小区租户现办理停车服务时签订《非业主停车服务协议》,对租户收取300元/辆·月(包括停放服务费80元/辆·月,占道费场地租赁费220元/辆·月)。
我局要求该物业中心对照我市现行物业收费政策规定,结合小区管理需要,及时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费、停车服务费的收支及成本变化情况,规范收费行为。
责任编辑:王轩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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