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检察

宜川县人民检察院:为“你”连线 远程接访解民忧

作者:杨佳欣

发布时间:2021-05-07 11:04:09

来源:群众新闻网

宜川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近几年来持续宣传控告申诉相关检察业务,让以前很多“不认识”检察院的群众知道了检察院的地理位置,了解了检察业务的范围,并学会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自己的诉求。

近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服务热线接访,了解到一名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属(宜川籍)因刑事案件在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想要向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司法救助的诉求,该院控申岗干警及时对接市院六部,为其与市院做了远程视频接访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协助其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向延安市人民检察院“面对面”表达诉求。在视频对话中,王某某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接访领导耐心认真地倾听,并就反映问题进行分析解释,认为该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属所提出的司法救助申请案件由其户籍所在地基层院办理更有利于申请人,便决定将该司法救助案件的管辖权交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王某某对答复的情况表示满意。

“现在党的干部好啊!我在来这里之前自己都没有搞清楚我这个事儿到底该怎么办,就想着先打电话问一问,没想到咱们检察院的同志接了我的电话后这么用心地为我解决好多我自己都没有想到的问题。真是谢谢你们呀……”接访结束后,王某某感慨地说。

今年以来,宜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抓手,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永恒追求,积极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活动,本着让“网络数据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腿”的检察服务理念,以“网上信访2.0+远程视频接访”为载体,在线为群众办理了各类申诉、司法救助案件,为上访群众表达诉求消除了地域空间障碍,免去了舟车劳顿之苦,降低了诉求成本,最大程度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诉求。实现了在具体检察工作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今后,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捍卫公平正义,守护美好生活,全力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院”。(通讯员 杨佳欣)

相关法律条文链接:

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属地救助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当由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负责救助。

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所在地与救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情况、给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况、予以社会救助的建议等书面材料移送救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建议当地有关部门予以社会救助。

责任编辑:赵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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