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坚持积极作为,主动发力,2020年,该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参与检察工作9人次,收集和听取意见建议3次,促进改进检察工作1次,推动了人民监督员工作有效、健康开展。
强化监督保障。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利用内设机构改革契机,将人民监督员工作划归综合业务部统筹负责,开展日常联络、反馈等工作。
规范监督程序。拟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的,由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报综合业务部审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填写相关信息台账报上级院案管部门通知司法行政机关选定人民监督员。
认真听取监督意见。在监督活动中注重从专业和非专业的角度主动征求、吸纳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今后,该院将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探索更多形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活动,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通讯员 杜静)
责任编辑:张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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