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5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大会还对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其中,陕西榆林佳县乌镇刘家峁村驻村工作队队员、榆林市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苏丽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4年6月,苏丽到佳县乌镇刘家峁村开始驻村,一干就是7年多。驻村期间,苏丽和驻村工作队队员一道,积极争取资金为村民修路、打坝、引水、光伏、建厂、义诊;组织开展矛盾排查活动,让村民合理表达诉求;创新开展工作,关注贫困老人、贫困户子女心理健康、志智双扶,组织策划扶贫知识竞赛、乡村文艺演出、开展道德大讲堂、爱心小课堂;通过电台播音、故事巡讲、发表宣传稿件等方式,宣传农村脱贫典型;精准施策,为产业扶贫项目设计枣木书签获国家专利,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包销农产品,贫困户获利40余万元,村民分红38100元。
期间,苏丽因劳累过度患上声带疾患,始终坚持边治疗边工作,成了村民们的“亲闺女”,孩子们的“苏妈妈”。其以见证者、践行者、记录者身份撰写的纪实文学《光景——女警扶贫记》,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并入选陕西省图书馆精选书单。(高艳飞)
责任编辑:蒲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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