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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关于开展2020年冬季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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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4 12:20:00

来源:临渭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0年冬季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派出所、各交警中队、各卫生院:

冬季是校园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12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全市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中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从根本上保障全区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区人民检察院、临渭公安分局、临渭交警大队、区卫健局、区教育局、临渭消防大队联合开展2020年冬季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年12月14日至23日。

二、督查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包括中职)。

三、督查内容

疫情防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欺凌、一号检察建议等工作。(详见附件2)

四、督查组人员组成

区教育局牵头,区人民检察院、临渭公安分局、临渭交警大队、区卫健局、临渭消防大队配合,共成立20个督查小组,每组7人,组长由中心校校长担任,成员由区教育局包联股室办、二级单位负责人,检察、公安、交警、卫健、消防部门各1名同志组成。(详见附件1)

五、督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督查共分为学校自查、督查组督查、中心校复查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2月14日至15日为学校自查阶段。校、园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照《2020年冬季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表》(附件2),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认真排查,立即整改。

第二阶段:12月16日至17日为督查组督查阶段。中心校校长按照《2020年冬季校园安全督查人员信息表》,及时组织检察、公安、交警、卫健、消防部门成员,按照部门属性对督查任务合理分工,深入辖区学校、幼儿园逐校逐园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督办单(附件3),责令限期整改;12月18日,各中心校上报该组督查工作总结(纸质版)和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的《2020年冬季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表》至区教育局安稳股。

第三阶段:12月21日至23日为中心校复查阶段。中心校对照督查过程中下发的整改督办单,对相关学校、幼儿园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望”,对整改不重视、未开展、不到位的校园要挂牌督办,并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安稳股,确保排查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六、督查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专题安排,密切配合,扎实整改,确保安全。

2.各中心校要按照本次督查安排,牵头组织该组成员,统筹、妥善安排好督查工作,做到“衔接无缝隙、分工无断点、排查无遗漏、整改无折扣”。

3.各督查组成员要按照“管行业必须关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落实各自安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特长,扎实开展本次督查工作,确保工作实效。同时,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

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渭大队

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健康局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渭南市临渭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唐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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