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西安市交通、城管、交警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的共享单车乱象整治行动正在进行。如在钟楼、高新区创意咖啡街区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地面专门划定了黄色围栏,用以停放共享单车,而且还经常能看见城管或者保洁员进行维护管理。
共享单车自面世以来,给人们出行增添了不少便利,但是随着它的普及,问题也随之产生。例如乱停乱放、恶意破坏、无序投放等,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出行安全和交通秩序,也给城市治理带来了很多麻烦。而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乱停乱放,这看似是一个公共道德的问题,实际上从城市治理的角度来看,更是一个治理缺位问题。不论是单车投放上的科学论证还是监管责任上的归属划定,都应有一套清晰且有效的实施方案,但从实践来看,这方面做得并不到位。不过,我们也不能忽视共享单车乱象中一些“不可避免”的原因。共享单车是伴随共享经济兴起的产物,新事物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很多是我们从未遇到的,这就导致我们的政策、管理存在相对滞后性,出现管理跟不上、服务不到位、机制不匹配。
问题出在哪里,就要从哪里破题。共享单车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共享,即资源共享,大家共同享有使用的权利;而另一方面,共享也包含着社会合作,即共享权利是建立在共同维护的责任之上,共享与共护不可分割。
这首先是针对个人的“自律”。俗话说与人方便才能与己方便。任何人在使用共享单车等共享产品的时候,一个大原则就是我的使用不会为他人造成不便,或者影响更多人的使用。乱停乱放或者恶意损坏等行为都是在破坏共享精神。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不考虑后果的情况下,对道德规范和法律规章视而不见,我们何谈共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此次西安的专项整治行动则对此制定了相对科学的分级约束。对多次违规停放、私占破坏车辆、闯行高架桥(隧道)、在机动车道行驶或逆行以及因违法用车受到治安处罚等行为的用户建立“不文明骑行者”数据库,制定5个等级的分级约束制度,包括短信警告、禁用单车1周、禁用单车2周、禁用单车1月、永久禁用单车,通过倒查机制遏制破坏共享的行为。
其次是要不同部门之间、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协作。当前,共享渐成趋势,特别是在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驱动下,社会主体都乐见其发展壮大。但破坏现象也时有发生,不正当竞争也并非不存在。在这样的背景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政企合作,社会主体参与的共管模式就应当发挥积极作用。例如,针对共享单车行业发展要坚持市场主导的原则,针对使用主体的规范则需要政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法律规章、约束机制等应体现可行性,针对管理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则要积极发挥企业的作用……而西安此次治理行动也有了治理机制上的创新:在部门之间的协作上,推出了“113”管理机制,就是1个路长(各级政府工作人员),1个企业(共享单车),3名队员(城管队员、保洁员和临街商铺店员),多个部门联动,快速整治共享单车乱象。在政企合作上,政府与美团、哈啰、青桔等3家单车企业签订互信协议,共同建立共享单车“文明骑行联盟”,共同约定管理制度,承担起共护责任。
共护才能共享,共享就能共赢。要让共享单车这一新业态与城市交通体系、城市空间管理更融洽,就必须立好规矩、科学治理,也只有社会主体的共同参与,共享经济才能带来“皆大欢喜”的共赢结果,这片蓝海才能释放出更强大的发展潜能。(陈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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