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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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2 11:31:46

来源: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早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目标

为全省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开展精准康复签约服务,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满意率达75%以上。

对所有接受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接受辅具适配服务的残疾人必须签约并提供支持性服务,实现全覆盖。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持证精神残疾患者给予服药补贴,实现全覆盖。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持证精神残疾患者给予适当服药补贴。优先对有康复需求的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动态更新系统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签约并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对精准康复服务筛查过程中发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签约并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二、服务内容

按照《陕西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陕残联〔2016〕95号)和《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956号)精神,由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根据残疾人签约服务需求,为全省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有针对性的基本康复服务。主要含运动疗法训练、作业疗法训练、支持性服务、沟通适应性训练、远程在线康复服务指导等。

相关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的基本康复服务。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已脱贫建档立卡持证精神残疾患者给予服药补贴。

三、服务主体

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乡、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组建或有服务能力的各类机构组建)、承接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机构。

四、经费来源

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各县区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含精准康复签约服务、精神残疾患者服药补贴、精准康复服务培训等)。

五、补贴标准

精准康复签约服务省级补助标准为持证残疾人每人年均2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已脱贫建档立卡持证精神残疾患者服药补贴标准为每人年均500元。具体基本康复服务(含精神残疾患者服药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六、经费管理

精准康复签约服务省级补助经费,由省残联根据各市持证残疾人数进行审核,报省财政厅审批下达各市财政。各市残联根据各县区持证残疾人数,及时将分解的省级补助经费及市级补助经费提请市财政拨付至各县区。

其他康复服务补贴经费按因素法下达各市财政。各市残联请及时将分解经费提请市财政拨付至各县区。

各县区残联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要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省残联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出现问题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工作流程及要求

县残联指导开展精准康复签约服务项目的流程及要求:

1、出台实施方案。汇报县委、政府,出台《残疾人精准康复实施方案》,成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家技术组。

2、联合下发通知。卫计局和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知》。

3、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乡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由乡镇政府领导、卫生院长、社保专干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组成。

4、组建签约团队。可采取委托县卫健局和乡镇卫生院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模式,由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乡、村残疾人专职委员,村干部组成;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方式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模式,由有服务能力的各类机构和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组建签约团队。

5、精准康复培训。培训包括:一是精准康复相关政策,二是按照精准康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的技能,三是入户筛查知识,四是筛查表册填写,五是精准康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六是建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档案,七是APP使用、填表培训,八是残疾人精准康复管理系统使用知识。

6、筛查准备工作。准备内容:一是乡村专职委员提供各村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名单;二是乡村专职委员提供残疾人基本状况和服务需求动态更新数据;三是村干部、村专职委员、乡村小学、幼儿园提供0-6岁疑似残疾儿童名单;四是县残联提供分乡镇历年接受专业机构训练(手术)儿童名单;五是乡镇卫生院提供已建残疾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六是乡镇卫生院提供0-6岁残疾儿童有关数据。

7、进村入户筛查。筛查方法:集中+入户(卧床/半卧床 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残疾儿童)。筛查任务: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残疾人精准康复签约服务残疾筛查评估表》。

8、签订两种协议。具体步骤:一是对尚未签约的残疾人签订《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服务协议》,二是根据筛查评估情况,在残疾人精准康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录中选定服务项目,三是签订《残疾人精准康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填写服务手册;四是将残疾人康复签约服务需求录入省残联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管理系统,五是有条件的可以提供首次支持性服务并填写记录。

9、建立两种档案。为所有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档案》

10、提供两种服务。根据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条件和要求,为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残疾人精准康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为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相应的基本康复服务,在入户服务的基础上,探索特殊情况下远程在线康复服务;将已提供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情况录入省残联精准康复管理系统。防止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代替精准康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防止以精准康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代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1、统计上报信息。向县残联、县卫健局上报0-6岁儿童康复需求、辅具适配需求、肢体矫治手术需求。

八、督导检查

各市县残联将对签约医生团队提供的基本康复服务进行抽查、监督,对签约服务的残疾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将结果通知卫健局作为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与资金结算、项目服务资格挂钩。对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过程中,满意率低、受到投诉、出现事故等违反服务规定的医疗机构和签约医生团队,由卫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并严肃处理。

九、绩效管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绩效目标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 项目实施单位应做好以下几点:

1.在项目资金下达1个月内,各市级残联要及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绩效目标等,并报省残联康复部。

2.各市级残联要加强已支出资金的项目实施情况监控,安排专人定期对帐务进行执行分析,如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应逐项查明原因。

3、按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实现“双监控”的要求,各市级残联应于8月底前将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报省残联康复部。

4、各市残联于2021年1月底前汇总本年度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形成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报省残联康复部。

中央资金参照此实施方案执行。

责任编辑:张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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