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第七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首日,由西安市电影公司承办的电影《高原之春》媒体观影会在西安举行,电影《高原之春》讲述的是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渭北高原的一个农村小镇的镇供销社的故事,由于市场经济的到来,社里的职工纷纷下海或离开,只留下社主任呼延凯奇一人还在坚守。一天,外出归来的呼延凯奇意外收留了一个又脏又饿的女人,不想这女人却是传言中隔壁小镇那个克死了丈夫的“克星”张芬芳。面对人们的风言风语,呼延凯奇依然坚持留下了她。两个别人眼里的“怪人”和“克星”,在多次绝望的“斗争”中,彼此得到了“救赎”,找到了人生的乐趣和意义。
同时这也是一部小人物,大格局的电影,以供销社的发展为线索,展现了在社会发展中,供销社人如何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大胆创新,勇于担当,不辱使命,积极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农村现代流通、农民专业合作、乡村振兴计划中不改初心,抵抗市场经济的诱惑和冲击,在坚守中改进,拓展服务领域,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开创我国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的一部以小见大的关于爱与坚守的现实题材院线电影。
陕西省电影审查委员会专家竹子对该电影给予了高度评价,他给出的评论是:《高原之春》“叙事沉稳,情绪细腻饱满,情节推动自然流畅,人物形象鲜明,景色优美,摄影精美,镜头语言运用得当,色调浑厚,是一部颇具艺术气质的影片,也是近年来陕西难得的一部艺术电影。”
导演陈非说,供销社是服务农民的生力军,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特别是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它发挥了重要作用。我想通过这样一部电影来聚焦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小见大,用小人物的故事来展现中国乡村的现代化进程。为什么要拍这样一部电影?陈非说,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多的影视人都把镜头聚焦迅猛发展的城市,很少有人关注乡村,我想通过我的电影来展示乡村的变化,展现乡村的人文精神,促进美丽乡村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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