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据了解,大荔检察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记集体一等功各一次,被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被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称号;9次被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连续28年被评为渭南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窗口”称号、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连续两届被高检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案件管理中心被市文明办评为“文明窗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被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于“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院内设机构135次、干警169人次受到市县级以上单位表彰。
下一步,大荔检察院将依法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自觉肩负起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结合法律监督、检察办案,把检察工作成果尤其是司法改革的成果传播好,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让“四个自信”更加深入人心。同时,大荔检察院将创新思路,细化举措,积极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展现检察新形象,让更多检察产品 “飞入寻常百姓家”。
责任编辑:唐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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