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12 15:50:54

来源: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残联,各设区市(区)宣传部、网信办、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工会、团委、妇联:

2020年8月25日是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推动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和《陕西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促进健康陕西建设,按照中国残联、中央宣传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20]2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残疾预防,从儿童早期干预做起。

二、活动时间

2020年8月25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延长)

三、宣传重点

(一)儿童生长发育知识。广泛宣传儿童体格生长发育和心理发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0-6岁儿童残疾筛查相关知识,提高家长早期发现儿童发育异常的能力。

(二)儿童康复知识。广泛宣传儿童康复相关知识,帮助儿童家长深入了解康复服务重要意义,掌握儿童康复基本方法,及时帮助有需要的儿童接受康复服务,最大程度预防和减轻儿童残疾。

(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广泛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和有关典型,使残疾儿童家庭和康复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普遍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对象、标准、申请办法等,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及时申请康复救助。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县)宣传、网信、教育、通信管理、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组织要紧密配合,在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部署安排。残联组织要牵头制定本地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围绕残疾预防日主题,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好有关活动,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给予重视、支持。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残疾预防系列活动,并在“残疾预防日”当天开展线上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各市(区、县)也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积极开展相关系列活动。

(二)提高宣传效果。各市(区、县)要积极适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设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运用线上传播技术,发布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信息,普及残疾预防核心知识。要针对群众关注的儿童早期干预热点问题,通过开展在线专家访谈、咨询、知识竞赛等,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省残联组织制作的残疾预防宣传片将免费发放到各地,各市(区、县)要积极组织在本地电视台予以播放、展出,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在机场、车站、地铁、公交、户外广告屏等公共播出平台上滚动展播,全方位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统筹推进工作。2020年是两个行动计划收官之年,各市(区、县)要以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组织实施,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承担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创新,确保完成重点干预项目任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市要加强对试验区试点工作的督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各市(区、县)残联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地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20年8月30日前报送省残联。

联系人及电话:陈泊丞 029-63917897

电子邮箱:459627789@qq.com

附件:1.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口号

2.残疾预防核心知识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

陕西省总工会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2020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张宁宁

更多资讯,下载群众新闻

陕西新闻

编辑推荐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2-2026 by www.sxdaily.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